,这个毫无领导架子的老人,的的确确是汤家的一块里程碑。
他走到街口,那里有一处街心小园,小园中央是一处小小的八角亭,这是他遛鸟的目的地。四、五个遛鸟的老头都聚集在此地,几种不同的清脆鸟鸣凑在一起,每日都在这里上演一段奇特的交响乐。
八角亭里,几只鸟儿,几个老头儿相谈甚欢,见汤林阳拎着鸟笼过来,远远便打招呼:“汤部,今天来晚了些。”
他笑容可掬,脸上的皱纹仿佛盛开的秋菊:“伺候好了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才敢出来,在聊什么呢,这么热闹?”
那老头指了指对面面色不愉的老伙计,叹气道:“老林的那只鹦鹉,不知道怎的,从前天开始就说不了话了。”
汤林阳看向那面色惨淡的老人:“可惜了一只那么伶俐的鹦鹉!”
老头们聚在一起,多数是聊些家长里短的事情,每当这个时候,汤林阳只是笑眯眯地看着那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很少说话,在别人问起自己的意见时,大多数也只是点头或摇头,极少像其他老人那般高谈阔论。
只在八角亭里待了半个钟头,他便开始拎着鸟笼往回走。沿着那条青石板路,走到离自家宅子还有十来米的时候,他会停下来,看看祖上传下来的四进院落,经历数百年,这些经历飘摇风雨的宅子又在自己手里重新焕发新生。
进院子的时候,他看到木荆还在站在原地,点了点头:“老林的鹦鹉是你毒哑的?”
木荆低眉顺目:“是。那鸟儿太聒噪。”
汤林阳笑着摇了摇头:“就是会说‘贪官’两个字的鹦鹉而已,既然都下毒了,那便干脆毒死罢了。”
木荆忙道:“我今晚再去……”
汤林阳摇头轻笑:“一只鸟而已,无需再去爬那二十层楼。不过阿力的下落,你要抓紧了,他手里有证据。”老人的脸色说变就变,刚刚还如沐春风般,此刻却面若寒霜,“一定要把他手里的证据一起拿回来。”
“是!”木荆如木偶一般,机械地回答道。
“还有个人,你马上要去处理了,本来还想留她一命的,现在看来,当初还是过于妇人之仁了。”将鸟笼挂在屋檐下,踏入二进院前,老人突然停下步伐,回头看了木荆一眼,“我知道不忍心对一个女人下手,只是如今是非常时期,我能信任的只有你了。另外,那些事情,暂时也先停一停,过了这个风头浪尖再说吧!”说完,老人便头也不回地进了二进院。
几片落叶从头顶的树上飘落,滑过的肩头,滑过他的雪地迷彩,落在那乒乓菊间。他望一眼天空,有些伤感。杀过很多人,处理过很多龌龊,但他有一个原则——不杀女人。
只是,他的这点可怜可笑的原则,在老人的眼里,连屁都不是。
他看了一眼走进二进院落的背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曾经在他眼中顶天立地的人也开始佝偻着身子了。
他叹了口气,命是别人的,脏了,还他便是。
踏着处处落叶翻飞的秋色,他开着那辆宝马x5在城里兜了无数个圈。这座城市的路,他早已经烂熟于胸,直到华灯初上,城市里到处亮起霓虹灯,他来到一处写字楼前。
他曾在这里蹲守了三个月,只为了监视一个在写字楼里工作的女子。
抛开一切立场不谈,这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原本在浙北算得家世显赫,贫困和坎坷这样的词离她十万八千里,可是曾经的辉煌,在一夜之间分崩离析,她也不得不到这写字楼里,用劳动换取原先不屑一顾的报酬。
他知道,这女子去过京城,她要伸冤,可是一次又一次被人带回浙北,直到她唯一的弟弟也双腿折断卧床不起,她才终于放弃了一次比一次艰难的京城之行。
认命。
哀大莫过于心死,心死莫过于一笑。
仍活在这世界的,不过一具皮囊,一具行尸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