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跟不跟着去?
他去过阮小夕的家乡,作为观光旅游去一次半次的,没什么问题,可是长期居住,对于他一个城里生城里长的人,特么的就是很难习惯!
阮小夕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凌天都没听进去,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打消这种奇怪的念头。
这时,直升机上的四个人发现,休息室里的人不是睡着,而是有的晕倒有的死亡,立刻报告了盖斯。
盖斯连忙吩咐他们,去看看阮小夕还在不在。
他们来到后机舱,看到空无一人,知道糟糕了。
一个小女生,她是怎么逃的?
查看了监控才知道,原来是另外那个男人搞出来的事情。
盖斯马上带人赶过来,今天说什么也不能让阮小夕跑了。
他费尽心机耗费人力物力,终于将人劫持来作为要挟凌天的筹码,怎么能让她跑掉?
半山腰,凉亭里,凌天沉声说道:
“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在大城市的医院工作。毕竟大城市的待遇高,机会多,生活也方便。”
“如果回了乡村,先说居住条件肯定不好,再加上卫生、购物、交通等等,都不是很方便。”
“再说,你要是结婚有了小孩,难道让孩子生活在乡村?那他的教育和医疗都会成问题!”
这一番话,其实也是实际情况,很多年轻人之所以选择生活压力极大的城市,也不愿意回乡镇,就是因为考虑到下一代,毕竟大城市的生活有利于孩子。
阮小夕听完,不再说话了,她沉默的低头。
这些问题她都考虑过,如果说以前的时候,没有凌天没有凌天的父母,她可以随心所欲的选择。
那么她一定会选择回家乡。
毕竟那里有养育她的土地,山川和河流;还有看着她长大的父老乡亲。
就她本身而言,最喜欢青山绿水民风淳朴的家乡,她念医学的目的就是为那里的人们解除病痛,让他们更加的健康快乐。
山间风声阵阵,许久之后,阮小夕抬眸看向远方。
山脚下人来人往,大片的农田和房舍蔓延而去,直到很远。
此时的她非常为难,甚至是陷入两难之中。
一方面是爱自己的老公和公婆,以及未来的孩子;另一方面是自己爱的家乡,和很需要自己的医术的父老乡亲。
这种情形下,她该如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