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兆乐觉得自己傻站着像根木头,但如果不待在客厅就得去方敛的垃圾堆,他宁愿跟秦野面对面。
秦野挽起衬衫袖子,微微放低声音不让方敛听见,问:“想吃什么?”
开小灶。
孙兆乐很不客气地点菜:“酸菜鱼。”
他正要嘱咐什么,就秦野说:“行,这回不会放葱了。”
进了厨房。
这人还记得他不吃葱。
记忆力不错。孙兆乐很客观地评价,努力不让自己产生乱七八糟的想法。
“啊,我不行了,我累死了,以前看你们收拾行李怎么这么轻松,累,死了……”方敛整理东西告一段落,气喘吁吁地从房间里出来,“舅!中午给你外甥做顿他最爱吃的红烧肉补充体力吧!”
“不做红烧肉。”
“那你做什么?”方敛不挑食,反正他舅做什么都好吃。
“酸菜鱼。”
方敛也不介意今天吃不上红烧肉的事,不明真相兴冲冲地说:“巧了,乐乐最喜欢吃的菜就是酸菜鱼,你们俩真有缘分!”
“……”
孙兆乐不忍看,只想快点让他闭嘴,少说两句,停止犯蠢。
秦野做菜的手艺不错,关市人口味偏甜,什么菜都要加糖,不管点外卖还是在食堂吃饭都特别难受。
难得他的菜这么合口味,卖相也很漂亮。
饭后方敛继续去收拾东西,孙兆乐不好意思吃人家饭什么活都不干,于是主动说要洗碗。
孙兆乐不会烧饭,但很会洗碗。他家里二老都是老师,两位老师的时间都是他们学生的。
上中学时,柳瑾女士烧饭,孙唐女士就趁着这段时间救救儿子不像样的数学,一起吃完饭,两位回书房备课、研究题目,洗碗的任务就交给孙兆乐了。
洗碗一把手干完活从厨房出来,就见秦野坐在沙发上,抱着猫漫不经心地换台。
“你什么时候搬进来?”
“快了。”
他行李收拾好了,只要方敛弄完就能立马搬。今天下午就能搞完的事,得再等等是因为他们班里还有个人想换寝室。
等那个人搬到孙兆乐的床位,方敛才能搬进对方寝室。
他们俩实在没什么话好说的
,虽说比起陌生人已经有了太多纠葛,但其实对对方一点儿也不了解,也不在一个年龄段,连共同话题都找不到。因此双方都不开口以后,就只剩面面相觑了。
他俩闭嘴了,银渐层抬起圆圆的脑袋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然后迈着小步来到孙兆乐脚边,嗲嗲地叫了声。
“小狗很喜欢你。”秦野的语气里没有一丝给猫起这样的名字而良心受到谴责的不安。
孙兆乐在心里重复了一遍“这是猫”,防止自己出口就问狗,“你的猫为什么这么黏人?”
秦野掀了掀眼皮,“你身上有他喜欢的味道。”
“?”
“薄荷味。”秦野提醒他。
孙兆乐一愣,离上次用安抚剂过去好几天,他已经闻不到自己身上的味道了,还以为消散了。
难怪昨天还有人用暧昧的眼神瞟他,那几个人知道他的信息素味道,同性之间味道又不能沾染,大概觉得他和哪个薄荷味的Omega在厮混,好事将近了。
“…………”
这味道是不是太持久了。
不过猫薄荷和薄荷一样吗?猫会喜欢薄荷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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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会议室里很安静,只有一个人念报告的声音,字句停顿间还能听到秒针走动的声音,衬得大房间更加空旷。
孙兆乐笔尖在记录本上轻轻点了两下,快速写下“场地”两个字,对方刚好做完汇报,将眼神投向他。
孙兆乐瞟了眼刚才边听边做下的杂乱笔记,“摄影大赛的评判机制再改一下,本专业和其他专业的分开……加个老师打分、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