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他的手还没接触到薛礼,就被不知道从哪射-出来的一颗子弹,击中了手掌,前后洞穿,留下了一个大洞。
“啊!我的手。”
那个黑衣保镖痛苦的尖叫起来,声音撕心裂肺,连他旁边的同伴脸色都变了,没被枪打过,那真是不知道有多疼啊。
尤其子弹贯穿了手掌,都可以从手心看到外界,视线毫无阻碍,显然连手背上的手筋也打断了。
从此之后,他这只手,算是彻底废了,估计,就算复原,也很难拿起一杯水。
谁让他敢触碰一个最不该得罪的人?
十二位刀锋战士,五位飞虎队成员,赛狸猫三个江湖人士,全部都围了过来。
站在薛礼身后,一副以他马首是瞻的样子,立刻就让这两个黑衣保镖头皮发麻起来。
这次,还真的是提到铁板,哦不,是钢板了啊。
早知如此,小七过来的时候,真应该快点给刀哥打电话,不过,世上没后悔药吃,什么都晚了。
“走,去里面坐,等那个什么小刀回来,我可是有大生意,要和他谈谈。”
薛礼大手一挥,率先迈步走进了丽都夜总会,刀锋战士小队,飞虎队,赛狸猫等人,紧随其后。
不少路人见到这种阵仗,都不约而同的提心吊胆起来,该不会,又是要帮派火并了吧?
是,也不是。
薛礼目前的打算,很简单,那就是暴力收复洪帮,作为他的一大助力,以洪帮遍布香港的势力来看,就算鬼子打算攻占香港,也不会占得便宜,何乐而不为呢?
话是这么说,但绝对不会那么简单,因为这里是英国人的底盘,他不能有太大的动作,如果引起舆论的广泛注意,被鬼子发现,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毕竟,他来到香港,悄无声息,广东鬼子司令安藤利吉,恐怕还蒙在鼓里,以为他身处广州,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但如果被发现已经离开广东,恐怕他就要立刻出兵,重新燃起战火,没有薛礼坐镇,**绝对会兵败如山倒,甚至被悉数消灭。
所以薛礼必须要低调。
走进丽都夜总会,一股脂粉味立刻就扑面而来,是那种女人身上的气味,不过估计都是胭脂俗粉,品尝过夜玫瑰滋味的薛礼,根本就提不起半点兴趣。
夜总会大厅,摆着近百张桌子,还有沙发,一坐下去整个人就好像要陷进去一样,很舒服。
不远处是一个吧台,上面摆放着许多红酒,还有威士忌,伏特加。
薛礼就好像是这个夜总会的主人一样,随手就从架子上取下来了一瓶红酒,还有几个高脚杯,放到夜玫瑰姐妹花面前,倒了四分之一的高度。
“这可是二十年代的红酒,只能在这里喝到,82年的拉斐都弱爆了,赶快尝尝。”
夜玫瑰姐妹花闻言美眸微微一亮,捧起高脚杯,樱唇轻轻一点,鲜红的葡-萄酒顺着唇缝划入口腔,甘甜而芬芳,只觉得齿唇留香。
但葡-萄酒,毕竟是酒,有酒精浓度,就算微微沾了一小口,夜玫瑰姐妹花脸颊还是升起了一丝红霞,落在薛礼眼里,则是分外可爱。
尤其见到曾倩脸颊泛红的样子,又让他回想起了昨夜的陶醉与疯狂,那是毕生都值得回味的美好。
就如同这杯红酒一样。
当然,筱冢玲子就没有这种待遇了,坐在一旁鼓着腮帮干看着,只有眼馋的份儿。
虽然她留学,出国洋,但因为家教的缘故,还没喝过红酒呢。
结果现在红酒摆在眼前,却只能看,喝不到。
那种猫爪挠心的感觉,别提多难受了。
薛礼擅自做主进入丽都夜总会的同时,门外的两个黑衣保镖立刻跑到一个电话亭,拨通了刀哥的号码,一阵嘟嘟嘟声之后,传来了刀哥冷冰冰的声音。
保镖知道刀哥不喜欢被人打扰,生气了,但还是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