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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过气的大亨(1 / 4)

“怎么样?没听说过吧?”林子轩也不觉得不好意思,报纸不出名那是因为刚刚开始,根本就不是什么有影响力的大报纸,所以不知道也在情理之中。但是现在报社却已经是实实在在的咸鱼翻身,与原来的《环球时报》相比真正的是天上地下,现在《环球时报》前途是一片光明,自然没什么不好意思见人的。不过就算他很自信,袁金申的回答却还是让他小吃了一惊:“这家报纸我听说过!”

“听说过?”罗嘉文一听立马把脖子伸了过来,显得有一点点激动:“你说真的?”

“这位先生也是《环球时报》的编辑吧?”袁金申对罗嘉文笑了笑,又接着说道:“你们的那份儿报纸不错。虽然新闻都是一些过时的,不是很及时,可里面刊载的笑话还是很有名的!”

“笑话?”罗嘉文一怔,又转头看了一眼林子轩。那些笑话可都是他自己搞出来的,而且几乎全部都是跟日本人有关,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弄的。

“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一则关于武大郎的!哈哈,看完之后,我足足笑了一天。真没想到日本居然有这么一个传奇的来历,还有他们的那个天皇,哈哈哈”袁金申又大声笑道。

“您是在我们的报纸上看到的?”林子轩面色有点儿不愉。这段时间他对那些笑话所带出的问题一直十分不爽。因为那些笑话已经在香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可是,绝大多数听过笑话的人却根本不知道原创者到底是谁。说到底,还是因为那些同行的行为太不地道。

“这倒不是,我是看的转载!”果然,袁金申如此答道。

“转载?哪家报纸的转载?”林子轩又问道。

“这。。。。。。”袁金申迟疑了一下,不过还是没有隐瞒:“新日报”林子轩看了一下罗嘉文:“他们给咱们报社来过什么要求转载的文件没有?或者他们付了版权费?”

“没有,绝对没有!”到现在为止,《环球时报》都是小打小闹,别说版权费之类的,就是跟其他报社,哪怕只是一家小报社的接触都没有,罗嘉文自然可以迅速且肯定地得出答案。本来,报纸转载报纸作品的现象早已有之并且相当普遍,般大家也都是许可的,除非在作品发表后,作者事先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否则其他报纸都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是不管怎么样,都必须遵守一条,那就是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只是现在这些规矩执行的实在是太不严格。

“袁先生,《新日报》有没有在自己的报纸上点明他们的文章其实是转自我们《环球时报》?”林子轩又问道。

“我记的是有的!毕竟他们是一家正规的报社,规模也挺大的。而具,我听说你们的那几则笑话有好几家报纸都转载过了。”袁金申答道。

“这个我倒是知道。老罗等过几天咱们有空了,就找他们去!他们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否则就把他们告上法庭,我不介意将这件事闹大。”林子轩说完指了指小雅道:“帮我跟你哥记着!”

“噢!”小雅郑重的点了点头。今天子轩哥给了她两件任务了,让一直只是做饭洗衣的她颇感责任重大。

“林先生,在我看来这只是一件小事!似乎不用闹这么大吧!”这小子火气倒是不小袁金申暗暗心道。

“袁先生您看着是小事,可在我们看来,这就不是小事了。”林子轩叹了口气:“你要知道那些笑话我们创作出来也很不容易的,现在他们话都不说一声就拿去用了,用完了还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我们是新报社,可也不带这么欺负人的,要知道国有国法,行有行规,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都要守规矩,如果都像他们这样的还用不用我们这些小报活了。”

“呵呵,我觉得还是好好谈谈的好,毕竟这不是什么大事。”袁金申觉得林子轩说的也蛮有道理,不过他还是接着说道:“不过,如果你们真打算去找新日报社的话,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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