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海曼的真实身份是个艰难的任务。
这位作者从不在人前露脸,也没有固定的笔名和身份,只是因为行文风格非常特别,每次发表新的作品都会被人迅速识别出来。
“至少确定了这是一位贵族,或许还是一位小姐。”
路加坐在书桌前,享受着兰斯揉|捏肩膀的服务。
兰斯问道:“殿下为什么觉得海曼是一位女性?”
“写令贵族蒙羞,但写诗不是。贵族以写诗为荣,献诗于国王以求得一官半职——除非那是一位女性。”路加思索道,“所以她才要以假身份示人。”
圣国不允许女性担任有关王权和宗教相关的职位,未出嫁的小姐写些浪漫抒情诗彰显柔情倒还好,若是胆敢写严肃的叙事史诗,那便要大事不妙了。
没人愿意娶一个被人嘲笑为“假小子”的贵族小姐。
如果海曼真是一位女性,那么她一定会和想当教皇的阿芙拉成为知己朋友。
路加怀着欣赏想。
她们都是有勇气逆时代洪流而行的人。
欣赏归欣赏——路加找到她的第一个命令,一定是停止更新那本该死的《媚上的男仆》。
“阿芙拉去了哪里?我今天早晨没见到她。”
“阿芙拉小姐和夏洛特小姐去了约克子爵的封地,治疗子爵双腿残疾的母亲,殿下。”
路加满意地点头。
自从阿芙拉在角斗场上展露风头之后,无数邀请信寄到了王子府邸,恳求她为他们治愈顽疾。
路加帮她推掉了绝大部分的邀请,经过筛选之后,阿芙拉选择了一部分人前往救治,其中既有贵族也有平民,她从未有一次失手。
从贵族的茶话会间路加偶尔听闻,那些获得新生的病人甚至会私下赞颂她为“圣女”。
“圣女”,不错的称号。路加想,由圣女来担任教皇就非常顺理成章了。
这就更需要一位能说会道的诗人,来为她做宣传了。
“把海曼的诗歌誊抄一份给我。”路加对兰斯道。
文字版本的长诗在当日傍晚就送到了他眼前。
每个人的字迹都是不同的。
兰斯的字迹出乎意料的隽秀,细看每一个字母的形状与字母的间隔都精确,如同现代打印出来的一般。
路加猜测他是和某位女性学习的写字,或许是那位兰斯提到过的修女嬷嬷。
他仔细了这些长诗,海曼的行文风格的确很特别,而且这种风格他有些眼熟。
——莫名像是,他穿越前的那份羊皮卷上的行文风格。
路加心脏漏跳一拍。
巧合吧。
他很快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他的喉咙开始变得干渴。
算起来,又是七日之期了。
既然猎物就在眼前,路加不想让自己忍耐太久,以免最后变成理智全无的野兽。
他淡然地着羊皮纸,嗓音与平日无异:“去取你的血来。”
身后没有动静。
路加愠怒地回头:“我说过,要‘提前’将血液抽|送到器皿里,在需要的时候呈送给我。看起来你完全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兰斯静静望着他。
殿下语气凶得像一只准备扑咬鸽子的猫,脸颊却浮起浅粉色,眼睛瞪着他,明亮得像火焰与星辰。
“殿下,天气渐热,血液过早离体可能会影响质量。阿芙拉小姐今早就离开了,我没有找到机会请她帮助我抽取血液。”兰斯诚恳道,“很抱歉,殿下。”
有理有据的辩驳。
“那么她什么时候回来?”
路加不希望自己失去理智,不希望自己又做出些丑事——毕竟对于魅魔来说,亲|吻可比血液美味得多了。
“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