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了一颗又冷又硬的顽石心,实际上是块豆腐,一碰就颤,一戳就碎,再没有比他还像纸老虎的人。
平安两个时辰跑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搜罗了不少甜点零嘴,跑得口干舌燥,倒了杯冷茶一口闷下。
片刻功夫,帷幕挑开,贺霁忱走了出来。
平安一瞅男人脸色,顿时乖巧起来。他献宝似的将战利品往前推,眼巴巴地:“主人,尝尝,好吃的。”
贺霁忱神情寡淡至极,瞥了一眼少年嘴角止不住的口水,“你吃吧。”
“哦,好!”
平安坐下,美滋滋独享。一边吃,一边眨巴着黑亮的眼睛瞄人,吞咽的间隙,絮絮叨叨:
“伤口让我来!我会!”
他是说他可以帮忙换药,毕竟伤在后背,自己是看不到的。可惜他家主人每次受伤都自己包扎,草草了事,全然不放在心上。
教主人医术的那个老太监临死前,死死抓着平安的手交代身后事,让他多看顾着些,别让主人继续糟践自己的身体。
那会他还不太会开口说话,听不懂老太监在说什么,但他将那句话的每个音都记住了。
平安刚来主人身边时,老太监的身体已经不太好了。
别人对他好,他便要记得别人说的话,这是主人带他融入人类世界生活时教他的第一个道理。
老太监是个大好人,平安吃过老太监做的几顿饭,他们虽相处不多,但待他不薄,老太监人都要死了还不放心的事,他无论如何都要记着。
眼下正是平安履行诺言的时候,于是平安放下桃花酥,拍拍手里的碎渣,打算将人按住重新上药。
他这边才抬屁股,那边男人似乎洞察他心里的盘算,一个冷漠至极的眼神当即落了过来。
轻飘飘的,不带嘲讽,但却饱含意味,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平安自幼同狼一起长大,刻在骨子里的求生本能就像呼吸一样不需要学就会。那一瞬间,平安被那眼神看得后脊一阵发凉,打了个寒颤,墩地一下又坐了回去。
他感觉自己脑袋上那双并不存在的狼耳,皮毛全炸开,根根警惕地竖着。
心脏突突地用力跳着,一下一下,重到要将心壁凿出一个窟窿。
说来奇怪,外人称颂的主人分明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文弱书生,那他到底是怎么练就这一双该威慑时杀意浓浓,该收敛时又纯良无害的眼睛呢。
唯有面对自己的心腹时,主人才会露出最本来的面目,走到人前时,他又是另一个模样。
其实人前人后大差不差,只是在外隐去了至冷的戾气。
瞧着人模人样,可平安却记得男人身披血衣,只拿一柄利剑,从一片尸海里步履迟缓走出来的模样。
那双眼睛就像现在一样,瞳孔黑黢黢的,无底洞似的,毫无感情,冷冰冰的,像那只养大他的头狼。
凶是凶了些,但平安认为,野兽的世界里没有仁慈二字,唯有如此,才有自保能力,才能活下去。
崔少将军也说,他家主人伪装的那层温良的皮若是真的,那他的坟头草如今都要三丈高了。
平安坐回原处,捧着茶杯,如有实质的目光在他后背上剐蹭,他脑海里猛然浮现出屠夫给畜生拔毛的画面。
算了,老太监死了那么多年,在阴间必然混得风生水起,应当想不起主人和他是哪号人,更不会操心主人如今的境况。
平安给自己喂了口水,想起正事:“主人,宋……”
“换个称呼。”
平安愣住,“啊?”
他呆呆望着对方侧颜,久没等到下半句,又憋出个“哦”来。
平安歪着头,眼神清澈,认真想了想。
主人从狼群里将他带到人类的世界里,教他开口说话,教他认字,还让他一身蛮力化为有章法的武艺,就连医术都略通了皮毛。
按照崔小将军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