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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捉虫(2 / 3)

看到电脑屏幕上的八卦头条:

阳城两豪车相撞,玛莎拉蒂主人疑为宋明予。

盛晨沉着脸,叉掉新闻,看一眼这个位置的人,“上班时间不能聊八卦。”

徐筱美低着头,弱弱道,“知道了。”

徐筱美旁边的人看盛晨的身影走进她的办公室,才小心翼翼问,“小美,她看起来不是很高兴,不会找咱们麻烦吧?”

徐筱美深吸一口气,扯出一抹淡笑,“怎么会,我就看个新闻而已。”

盛晨觉得大抵是流年不利,下班出去吃个饭又撞见宋明予。

想想又觉得不算意外。这条街的高档私房菜馆就这么一家,人少,饭菜可口,的确是不差钱的人的首选。

她踩着高跟鞋站在门口,屋里的空调很凉快,身后是灼灼烈日,宋明予似有所感,朝她那边望过去,狭长的眼微微眯了下。

“宋先生,请。”服务员朝他稍稍欠身。

盛晨转身就走。

真是孽缘,一天碰见两次,一点都不想看见宋明予。

不过脚还没踏出这扇门,盛晨就看到一个有点眼熟的男人走过来。

男人一身白色的西装,身材高挑,头发染成棕色,五官精致的有些妖孽,皮肤上的毛孔细腻得得让盛晨有些嫉妒,吊儿郎当的气质很像一个人。

“宋江城?”她有些不确定地问,见那人抬头看她,她笑了笑,“还真是你,变化真大,差点认不出来。”

宋江城看着面前这个女人,妖娆艳丽的外表,眉眼间妩媚多情,有点眼熟。

“盛晨?”他有些惊喜,忍不住伸手捏捏盛晨的脸,“没想到啊!能在这见到你,你果然回来了。”

盛晨打掉他的爪子,“哎哎哎宋江城你给我放手,别动手动脚的,我的妆都花了!”她拿出镜子仔细看了看,还好没有手指印。

宋江城问她,“这次还走吗?”

盛晨摇头,“不走了,在伦敦待了这么多年,觉得还是家里好。”

“你……”宋江城转头看向柜台那边,那里已经没有人了,他想问盛晨,真的放下了吗?想想又不问了,放得下放不下,至少她愿意回来了不是?

宋江城把手搭在她肩上,“走,哥请你吃饭。”

盛晨默默推开他的手,摆手道,“不了,我公司有急事,先回去了。”

盛晨快步走了几步出去,单薄的背影落在宋江城眼里,却有些落荒而逃的意味。

公司哪有什么急事?她才刚回来,回去打游戏吧?

他叹口气,算了,盛晨不愿意就算了吧。

盛晨和宋江城,是打小一起穿开裆裤的交情,一起长大,一起闯祸,一起挨训,当年盛晨是阳城一中一霸,宋江城就是她手下第一马仔。

可以说,当年盛晨那种张扬又纨绔的性子,有一半的原因是宋江城惯的。

盛晨和宋明予的事,除了当事人,就他知道得最清楚。

他们的开始无外乎是一场英雄救美,盛晨是极好面子的一个人,被一群小太妹堵住,怎么挨打都不肯出声求饶,那时候救了盛晨的宋明予,让盛晨一见钟情,从此就是一场孽缘。

宋江城叹口气,推开一个包间,看里面淡定从容的宋明予越发不顺眼。

宋明予是宋江城的哥哥,俩人同父异母。

他倚着门轻嘲,“宋大总裁还真是好兴致。”

宋明予放下筷子,擦擦嘴,“你要说什么?”

宋江城说,“没什么,就是想知道,堂堂宋明予会不会有心虚的时候。”

宋明予的脸色不变,“现在你看到了?”

“呵,只能说宋明予不愧是宋明予,冷心冷肺,眼里只有权势,你对不起的人多了,哪会有对不起别人的感觉。”

宋江城脸色阴沉,显然想起一些不太开心的往事。却没注意到屋里那个人指尖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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