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泽的面积还是很大的, 荒族主要居住在一大荒城为中心的悯江流域。也就是说, 密林毒沼距离荒族勇士们的家, 距离还是很远的。
距离远到什么程度呢?凭借勇士们的脚力,至少要走上十几天小半个月。
俊美青年,正经的审视跟在身后, 明明累得要死, 却一声不吭也不掉队的“勇士们”。第一次认识到, 这个世界上,有比自家脑子里只知道吃、永远为考试发愁的红毛小姑娘还弱小的物种,真是大开眼界!
这样的一群人类, 能在这个地方生存下来,还敢进入密林毒沼狩猎, 也是有可取之处的。团结、勇敢、不服输。也不知道, 这样质朴且真诚待人的种族,经历过改变后, 还能保持几分原有的品格。真是迫不及待想知道呀!
看见前面领路的俊美青年停了下来, 原本绷着一口气的勇士们实在走不动了, 全部瘫倒在地。小队长提心吊胆又尊敬万分的问:“恩人, 我们可以休息一下吗?大家都累了, 实在走不动了。”
俊美青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很是敷衍的说了句:“好。”小队长还是有些怕这位恩人的, 本能的想离他远一些, 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队伍休整的时候, 俊美青年也没闲着, 墨黑色的能量,像细小的溪流一样,不断的自他的手指上涌出坠落到土地中,最后消失不见。
不知勇士们休息好没有,反正俊美青年是有些不耐烦了,走在瘫坐在一旁的勇士们中间,吩咐一声:“座好了!”
接着墨黑色夹带着星光的能量,自土地中冲出来,大有直冲云霄的架势,闪烁之后,俊美青年与勇士原地消失。
墨黑色的能量体,不是战气也不是魔法,却能连同两个地点,勾画成自己独有的传送阵。我们的公爵阁下,身上的秘密可不少呀!
也许这并不是秘密,只是公爵阁下,强大到没有与他肩并肩的存在。他的一切,没人能够了解,因此就变得神秘且不能招惹。
从古至今,人类总是会不自觉的排斥和普罗大众不一样的东西。又万分崇拜可以将世界踩在脚底下的力量。
公爵正是那奇特又强大的存在。不知道他的成长时期,遭受了多少质疑、排斥与白眼。但以我们公爵阁下的性格,应该不会在意外在的评价?也许是之前在意过,慢慢变成今天高高在上、百毒不侵的摸样。也许是压根没在意过。说知道呢!
大荒城是荒族的中心,虽然也沾了一个“城”字,但是和普遍意义上的城池完全不同。大荒城充其量只能和诺亚大陆比较大的乡镇相提并论,别说城墙、城门了,连个栅栏样的象征性防御措施都没有。只是荒族最大的居住区而已。
好在大荒泽内荒族几乎没有天敌,大家居住在一起,还能相互照顾,也挺好的。
荒族勇士们,第一次乘坐传送阵,晕眩过后就到了家门口,震惊之情,那是完全掩盖不住的。看向公爵的眼神,和看天神差不多。其实,这个比喻不太准确,公爵阁下本就是天神。
就比无所不能差了点儿。因为我们的公爵阁下,不能生孩子还被困在这里了,颇有一种虎落平阳的味道。关键是公爵阁下和老虎差了十万八千里,无论在哪里、无论情况如何,都是最不能招惹的存在。
大荒城,稀稀落落的建筑配上大片大片的长势不太好的农田和水车,生活气息很浓郁。就是整体色调,不太明快!
关于建筑风格的问题,真的不愿大荒城内的居民,这是典型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存不住水的大荒泽土地,能长出来的植物都是万分珍贵的。尤其是能结果的树木,更是万分珍贵,肯定不能砍了建房子。
那大荒城内不高,但也还算结实的房子,是用什么材料制作而成的了?土。只要几天不下雨,就会卷起小型沙尘暴的黄色半沙粒状土壤,和密林毒沼中沼泽里挖回来的沼泽泥,两者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