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她当初带着一腔傲骨离开这片大地,所有人都觉得她出去以后混得很好,她不愿将自己的落魄和失败的婚姻告诉任何一个故人。
岑莳刚来时,周围的人对他都很友好,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虽然他依然不爱说话,也不和别的小朋友玩,但他开始努力学习中文,学习书写汉字,跟着同龄的小朋友读了小学。
可回国之后的生活也并非一帆风顺,岑佩英的身体每况愈下,身边没有亲人,也失去了当初刚出国时的热情,难以结交新的朋友,始终感觉和这里格格不入。
而岑莳吃穿用度要洋气一些,加上他漂亮的长相,同学都觉得他家非常有钱,他很快被一群初中生盯上,他们经常等在他放学的路上问他要钱。
他没有告诉岑佩英,年幼的他总是看见妈妈满面愁容,有时候会问他想不想回美国?
他认为告诉妈妈后,也许妈妈会带着他继续转学,他不想离开那时的学校,虽然他很少和他们说话,但是他们对他很友好,在他有限的认知里慢慢认识了“ese”这个词真正的含义,他把它理解为包容和接纳。
可那群初中生却变本加厉,在他实在拿不出钱后将他锁进了一个破院子里,院子里有条被绳子拴着的土狗,不停对他吠叫,那年岑莳9岁。
为了逃出那个院子,岑莳第一次和人打架,一个哥哥拉住院门不给他走,他看见那人卡在门缝里的手,狠下心用劲一推,一声惨叫下他疯狂地跑了出去,害怕像漫天火海吞噬着他的心脏,亦如7岁那年他□□地站在冰天雪地里。
第二天警察就找到学校说他弄断了别人的手指,学校里的同学和老师都知道了这件事,大家都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仿佛一夜之间他成了那条可怕的恶狗,所有人对他避之不及,他在派出所见到了绝望的岑佩英,她将他又带离了这片大地。
仿佛他们母子成了这尘世间漂泊无依的存在,无法真正被接纳,却也似乎回不去那片故土了。
他们母子再次回到美国,那几年岑佩英身体一直不太好,无法出去工作,更多的时候是陪着岑莳。
在岑莳十四岁那年,他生命里唯一的光消失了,岑佩英查出身患重病,岑莳希望父亲能陪伴岑佩英最后一段时间,却被奥森拒绝了,并且在岑佩英重病时娶了第二任妻子,这件事直接导致父子关系走向恶劣的境地。
岑佩英走前,将郭春华的联系方式给了岑莳,不放心地说,如果有一天他走投无路了,联系苏叔叔和郭阿姨,那是她在中国唯一的亲人,他们一定会善待他。
高昂的医药费和那几年他们生活所需的开销几乎耗光了岑佩英的存款,在她走后,岑莳被迫回到奥森身边,然而奥森新婚没多久,不愿带着前任的儿子生活,将他再次扔去了姑姑家,那个噩梦开始的地方。
在岑莳最灰暗的日子里,他整天就混迹在街头,和一帮街球手玩在一起,抽烟喝酒打架。
奥森每次见到他似乎都要大发雷霆,奥森希望岑莳精进学业,考上名牌大学能进企业里帮他,偏偏自己唯一的儿子越来越不像话,在岑佩英走后,岑莳除了篮球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
后来岑莳凭借自己闪电般的过人速度和恐怖的急停旋转技术打出了名气,甚至在那一片街区没有人能拦得住岑莳的球,他没日没夜地研究技术,到了痴狂痴魔的地步,他把所有的热情和能量全奉献给了街头篮球,在那个尽情燃烧的岁月里篮球成了他全部的精神寄托,17岁的他宛如烈焰里的熊熊火光,意气风发,桀骜不驯,成了名副其实的野球王。
18岁的时候,岑莳被球探挖掘,希望他以参加联盟选秀为目标,先打一年职业赛,熟悉职业赛的打法和规则,条件是放弃大学。
对于街球手来说能够打正规赛,成为职业球手是很多人的梦想,他几乎没有考虑就走上了这条路,也正是因为这件事他和奥森彻底决裂了,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