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重八终于是有些意动。
他狠狠的一拍大腿,咬着牙说道:“对!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咱哥俩去投义军!”
看到朱重八终于下定了决心,朱七五终于是松了一口气。
苍天啊,自己终于要踏上改命的光明大道了啊!
“不过,咱们在投义军之前,必须要好好准备一番!”朱七五紧接着说道。
义军的水,也是深着呢!
绝对不是投了义军,大家就能比亲兄弟还亲,天天喝酒吃肉快活。
“准备个啥?”朱重八问道。
“哥,咱们两个光杆儿去投义军,肯定就是混个小兵,说不定是连饭都吃不饱,还要打头阵送死的那种,不如拉起一票人马,最起码混一个什长队正之类的才行啊!”朱七五说道。
历史上的红巾军,有几十支队伍,彼此之间互不统属,也没有标准的军功升迁。
所以说,想要投军之后从零开始,那是难上加难,历史上的朱重八,要不是被郭子兴招为女婿,创业难度肯定直线飙升,但不管投哪一支义军,要是没有点本钱,那投谁都是当炮灰的命!
“七五,你说的有道理!”
朱重八点了点头,他觉得自己小弟说的对!
于是,便开始思考去哪里拉人入伙。
这些年来,兄弟俩除了四处当流民要饭,待的时间最长的地方,就只有老家孤庄村和皇觉寺。
当然,皇觉寺这一帮子秃驴是不要指望了啊。
“四哥,不用想了,咱们直接回老家,找汤和、徐达、周德兴几个人不就行了嘛!”朱七五提点到。
朱重八也已经想到了他们,立刻拍着大腿道:“哈哈,咱俩想一块去了啊!”
兄弟二人当即便收拾好了行囊,打算马上就离开皇觉寺回老家。
朱七五也是从后院角落里,把自己积攒的几两碎银子挖了出来。
好几十里路呢,没有银子吃喝都没着落。
朱重八和朱七五背着行囊大步走了出去。
路上遇到一个胖乎乎的火头僧,冲着朱重八大声喊道。
“朱重八,赶紧来把泔水桶刷干净!”
朱重八脚步丝毫不减缓,冲着火头僧大吼了一声。
“贼秃驴,刷你娘!”
火头僧被吼声吓了一跳,呆愣愣在风中凌乱。
当朱七五大步踏出皇觉寺的时候,只觉得天高地阔,心中一股豪气直冲云霄。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从皇觉寺到哥俩的老家,不过是几十里路。
哥俩走到半道,找了一个破庙睡了一晚上,第二天天刚刚放亮,就是急匆匆赶路出发。
当他们俩回到孤庄村口的时候,朱重八已经是快要流下眼泪了啊。
“七五,咱爹娘就是埋在那里!”
朱重八一指远处的荒滩子,向朱七五说道。
朱七五对于这些根本没有什么印象,只是沉默的点了点头。
兄弟二人往村子里走去。
孤庄村的破烂穷困,根本一路上见到的其他村子没有丝毫区别。
乡邻们都是一个个面黄肌瘦。
明明已经是开火做饭的时候,却没有几户人家升起炊烟。
兄弟二人来到了村中老宅。
却发现房子早已经变成了半截夯土,院子里长满了一人高的杂草。
“重八哥?”
忽然。
从他们身后传来一声惊喜的喊声。
朱重八和朱七五紧接着回头,只见一个瘦削高大的年轻人,手里拿着一个破斗笠,穿着一声破烂衣衫。
“徐达!”
朱重八立刻就认出此人,正是跟他光屁股长大的发小徐达。
“重八哥,还真你啊!”
“哈哈……是咱,是咱啊!”
两个人紧紧拽着对方的胳膊,大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