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声,“收工。kelly你快穿上衣服吧,小心着凉。”
陈惠琳对他一笑,“谢谢。”
陈天都揉了揉鼻子别过头去,不自觉的,关系好像有点亲近了……话说回来,幸好他今天穿的是牛仔裤。
除了吻戏镜头终于搞定外,其他的难处,自然是无处不在的东西文化差异。原作港版和美版的区别,许多地方都是“神与人”的区别。
最典型例子是影片结尾电梯里的一段戏,看看两个版本刘建民的表现。美版“马特达蒙”的表现:靠在电梯里,满脸鼻血,一脸惊讶和紧张。港版刘德华的表现:没有惊慌失措,没有面脸血迹,没有因紧张而造成的剧烈呼吸,没有*,总之,异常冷静,还是酷酷的。
无论是表情还是对白,港版给他的感觉是里面的角色都是“神”——无论遇到多么重大的变故也能处乱不惊,无论多么气愤对白也是艺术性的。而美版让他觉得,剧中人物和平常人没什么两样,一着急也上手,一说话也骂人,突然发生枪击也惊讶。
这是马丁-斯科塞斯追求的写实风格,也是陈天都嘴里说的“简单直接”。
你若对着镜子说一百次“因为我是警察”,一准会笑起来,美好情怀就怕重复。而你若再对着镜子说“are-诱-talking-to-me”一百次试试,出门就会打人。“are-诱-talking-to-me”是马丁斯科塞斯1976年经典电影《出租车司机》里的台词,其实也是拽得不得了。
这就是典型的东西文化造就的台词风格,港版无间道就是艺术的“我是警察”,美版无间道就是就是很拽的“are-诱-talking-to-me。”
当然,美版也有很酷的对白,“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怎么了。”
“我是那个告诉你什么人能打什么人不能打的人。”
很酷,很吊,很拽。拽得就像《英雄本色》里小马哥说的“我这辈子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别人拿枪指着我的头”,很容易成为小混混们模仿的对白。让人有马上出门对谁说这么一句的冲动。
但要说到结局,美版的结局,警察表现出了专业的杀人手法,干脆利落不留一点痕迹,这就完全是马丁的流|氓风格了。陈天都想也不想直接就摈弃了,因为他拍了两集。
倒是港版第一部的结局,只用了一行字幕就解释了李芯儿找到资料,实在油垢太草率。也显然不合符陈天都的讲故事模式。相反,美版却给出了明显的修正。
陆启昌死了,黄私r也死了,陈永仁在最后关头到警察局与刘建民对话,发现了刘建民就是那个卧底。抱着所有证据的他顿时无处可去了,走投无路准备孤注一掷之前,将证据交给了与他差点有一夕之缘的心理医生李芯儿。
镜头并不需要多,只聊聊几句话几个表情就足够说明情况,好不让观众看的突兀。
想法越多,他对电影的改动就越多。
港版更注重意境。却忽略了实质。美版更注重实际,却让电影不够酷,不酷怎么会有票房。美国年轻人也喜欢酷的东西。
陈天都追求的是什么,野心!
最完美最成功的警匪片,通贯东西。
他是要观众无论多少次去看,都会觉得惊艳。每一个镜头的下一刻转折,都会让你惊讶赞叹,完全被剧情牵着鼻子走。
这部电影没有什么特效,也不需要特效,演员的片酬也不高。完全没有资金压力,他可以拍出尽善尽美的镜头。譬如韩琛找卧底。找到陈永仁谈话,陈永仁只是笑了笑。“我会搞定他。”就打发了老奸巨猾的韩琛?真让观众一看,就差点以为他暴露了。这一点上。美版更加合乎情理,演也很逼真,虽然粗口连连。
发现这一点不太符合现在的版本,因为这个版本的陈永仁是跟着倪永孝下来的,原本就差点成为尖沙咀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