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他们三个的时候,大家都一样狼狈,我还有野菜团子吃,他们真就只能喝凉水填肚子。不过,三个人中,狗根是最惨的。”
“我第一次见他是在后山,我点完火刚准备吃东西,他就窜出来把东西抢了。说实话,当时我特别想弄死他。”
“后来才知道他一路讨饭到三家村的,那时候还是冬天,风一吹,他棉袄里的芦花都飘了出来,我还把棉衣分给他一半。”
荀逸至今还能记住当时的心情。
小周氏的嘴跟无底洞似的,好不容易藏点粮食,怕人发现还躲到山上吃,还没进嘴巴就被人抢了。
任谁都会气得想杀人。
“想弄死……”
柳瑜眼神微妙。
这孩子果然受了刺激,以前跟小白兔似的,终于要露出钢牙了吗?
“不然呢?”荀逸幽怨地瞥一眼柳瑜,“你当时倒是吃的肚圆,我每顿只能分一个野菜团子,还会被娘抢走,好几次都差点饿死。”
虽然荀逸已经不再怨恨,然而提起以前,还是有诸多怨愤。
被买来柳家,本来就如履薄冰,偏偏柳家人相当不友好。
丈母娘是个抢饭的,柳家大人当他是货物,而小辈则觉得他是来抢东西的,又排挤又欺负。
真的比地里的小白菜还可怜!
虽然现在的生活已经逐渐抚平了偏执,心里的伤痕却没有那么容易愈合。
闻言,柳瑜顿时心虚,“害,当时太年轻不懂事,之后不是没有再饿着你?”
“现在也没有对我多好?”荀逸眼神哀怨,“每次都把我当成玩具,高兴了逗逗,不高兴不搭理,抱怨几句还会觉得烦。”
本来想吐槽的柳絮,听到这话,瞬间心虚。
“是么?以前真没注意,以后我尽量改……吧。”
柳瑜说的相当没底气,她也不确定自己改不改的掉。
她很不喜欢身后跟个尾巴,也总是会下意识忽略,这只是基操而已。
“我记住这句话了。”
荀逸眼神幽暗。
很好,总算找到一个接近人的借口。
荀逸对两人的相处很不满意,明明是未婚的夫妻,却生疏的只比陌生人好一点。
更可悲的是,但凡他靠近一点,未婚妻就会像刺猬那样扎人。
纵然荀逸心眼多的跟筛子似的,也不敢贸然出手,只能缩在一旁小心翼翼地等待机会。
这方法确实很奏效。
因为与荀逸井水不犯喝水,柳瑜并不会对他过于防备。
随口说的话,柳瑜并没有放在心上,说过就抛到脑后,跟渣女一样,只负责撩。
骡车不紧不慢地往前走,少顷,终于来到狗根所在的丁家村。
“我没来过狗根家,咱们先去问问路吧?”
“行,听你的。”
两人说完,向着人群走去。
丁家村口,三三两两的妇女聚在一起说八卦。
“都说有后娘就有了后爹,果然一点不假,狗根那孩子,彻底被他亲爹后娘给毁了。”
“可不是,又不是穷的没饭吃,至于卖儿子?卖就卖,你倒是给他找个好去处,非要去西边的矿场?这哪里是亲爹,明明是仇人吧!”
“可怜狗根她娘拼死拼活把孩子生下来,还以为给自己男人留了后,若是知道今天的事,也不知道会不会后悔!”
“是我宁愿孩子没生下来,太遭罪,活的没个人样。”
“丁旺可真不是东西,好歹是自己的种,又不是仇人,那么好的孩子,怎么就非要卖矿上?”
“嘘,他家那口子霸道着呢,千万不能被听到,小心到你家撒泼!”
“那我不说了!”
这句话的威力着实大,原本说说笑笑的妇人们,顿时噤声,一个个开始闷头做自己的活计。
有的人绣花,有的人纳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