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一缕阳光慵懒的撒在屋子里,唤醒了前一秒还在睡梦当中的宁知欢。
她掀开眼皮扫了一眼,慢慢起身申了个懒腰。
她的作息一直挺规律的,这是上辈子养成的养身习惯,改不掉了。
一般十点左右就开始犯困,到了第二天六点钟就自然醒了。
昨天玩的高兴了,忘了时间。
嗨是嗨了,就是这睡眠质量下降了。
昨天晚上和宁知朗聊到挺晚的,看了一眼世间,凌晨一点左右他们才回来。
也不知道这个点了,还有没有早饭吃。
宁知欢打了个哈欠,在被窝里穿好衣服就去洗漱。
要说她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就是给宁家买个房子里面装着地暖。
不然这北方的冬天,冻死人不是说说而已。
晚上躺在被窝里有多温暖多舒服,早上起来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那冷风像是长了腿脚一样,飞快的往衣服里面窜。
穿戴整齐之后,宁知欢去了堂屋。
没有意外,他们早就吃过早饭了,堂屋没有人,不过桌子上面还有馒头和咸菜,宁知欢也不挑,就这样欢欢喜喜的吃了起来。
算算这个时间,宁老太应该出去逛了,老太太虽说七十多岁了,身体倒是硬朗,不服老,每天早晚都会出去溜达一圈。
陈珠应该是在忙活工厂的事情。
李雪燕应该是在房间里看书。
几个大男人出去工作了。
至于其他的几个小辈,可能性就多了。
这粥有点冷了,不知道是因为天气太冷还是因为她起的太晚了,又或许两者都有?
宁知欢一边吃一边下定决心,自己明天要早点起来喝上热粥。
这边宁知欢还在桌子上津津有味的吃着咸菜,李雪燕刚才地里边回来,见了她直呼,“唉哟,欢宝,你怎么也不跟你大哥哥说一声?咋就吃这个。”
宁知欢见李雪燕从外面回来,眨巴眼睛还没来得及问,就听见李雪燕这样说到。
宁知欢笑了,“我看这桌子上就这些了呀……你们不是吃的这个吗?”
李雪燕一脸恨铁不成钢,想要说道说道又舍不得,只能把手上的农具往地上一放,转身去了厨房。
宁知欢就这样不明所以的等着,一碗稀饭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见了底。
等到李雪燕去而复返的时候,她的手上端着一个陶瓷盆,似乎有些烫,表情有点狰狞,脚下的步子也飞快。
将搪瓷盆放到桌子上的时候,李雪燕这才松了口气,两根手指捏着自己的耳垂。
见状,宁知欢顾不得看那里面是什么,站起身来有些焦急的问道:“你被烫到了吗?我去给你拿芦荟。”
说罢,她急匆匆的就往门口跑去。
像是一阵旋风一样,快的李雪燕都来不及拒绝。
只能看着她跑上跑下的,撇了一根芦荟回来。
撕开外头带着尖刺的皮,小心翼翼的将芦荟粘液涂在了她发红的手上。
宁知欢也是这才发现,李雪燕的手粗糙的不像话。
不像是一个读书人的手。
上面不仅有右手中指关节上读书写字的茧子,就连手掌上也有。
或许是因为冬天太冷的缘故,手都皲裂了,出现了许多的小血口子。
烫伤覆在裂开的口子上面,光是看着就觉得疼。
怪不得李雪燕冬天总是带着手套,就连烧火都总是带着。
宁知欢还以为是她畏寒,没想到是为了掩盖自己手上的伤。
周围的气压一下子低了下去,宁知欢一言不发的给她涂抹着烫伤的地方。
李雪燕觉察到她低落的心情,出声安慰道:“没关系的,这些都是我自己不小心弄的,冬天过去很快就好了。”
宁知欢依然不说话。
“真的没事,相信我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