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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谢谢啦!(感谢责编大大和书友们,爆更十章两万字,求票求支持)(1 / 2)

除此之外,赵玥自然还知道:过几年,时髦的风潮更加凶猛。

无论男女,时髦标配的装扮,就是与喇叭裤相呼应的蛤蟆镜、烫得一头小卷花的“爆炸头”。只不过,那还要再等两年。

牛仔裤,也是随后才逐渐流行起来的。

三五成群的年轻人,拎着播放着流行歌曲——多是迪斯科歌舞曲调的双卡录音机沿街溜达,更要晚几年才会出现。

1980、81年就穿着喇叭裤的,肯定是时髦青年无疑。这部分人里,桀骜不驯的大有人在。本书不为讲述街头历史,也就不深入涉及。

郑晓春虽说不至于太过折腾,比如接长不短地打架,甚至牵扯到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但这个年轻人,毫无疑问也是颇为胆大豪放的。

否则,赵霞不会带着这样的神情,以这样的语气,来评论这个十七岁的少年。

无论大姐对这个郑晓春评价好也罢,还是不好的评价也罢,赵玥都不感兴趣。

虽然她昨夜还在劝说大姐,可那是要帮助大姐,并不意味着她自己对此有什么奢望。已经对男女之情,甚至传宗接代的那种责任与幸福感,她不再抱有任何期望,而是坚决地要拒之以千里。

此时身处寒冷的、陌生的京城清晨,她只不过是好奇有这样的巧遇而已。

“听说他爸急眼了,要逼着他去当兵。”赵霞说着,再拉起妹妹的手,向胡同的西面走去。

“嗯,挺好的,希望他以后都顺利。”赵玥还是要在心里,为那个善良的年轻人祝福的。

似乎也感觉到有什么异样,垂头丧气地跟在父母身边的郑晓春,也莫名其妙地回了下头。

他是认识赵霞的,可今天又见到赵霞身边跟着这个“小跟屁虫儿”,也感到有些奇怪。

看着那个小姑娘穿着的花布棉服,头上戴着的红色毛线帽子,以及那两个不停跳跃的红色绒球,郑晓春似乎记起来烧鸡的主人:火车上让座认识的小姑娘!

“哎,”一时没记起那个小姑娘的名字,但是想要感谢送烧鸡之情的郑晓春,还是喊了一声。

郑和平与妻子张丽见儿子又不老实,也一边说着“大早上的瞎喊什么”,一边回身看去。

赵霞听到身后有人在喊,也回身看了一下。见到郑干事和张医生冲自己招了招手,她也礼貌地摆摆手。

再要向前走,她却见小妹赵玥也在回头看着。

“谢谢啦!”郑晓春笑呵呵地冲赵玥喊了一声。

“谢谢你!”赵玥对这个男孩的记忆模糊,随口回应一句。

赵霞诧异地问:“你们怎么会认识?”

“哦,我想起来了。在火车上他给我们让座,咱爸就让我送了他一只烧鸡作为感谢。”说完,她就拉着大姐的手,走近那座四合院。

郑晓春还在呆看,已经再接连听到了父母的呵斥:

“你看人家赵霞,没比你大几岁,比你姐郑冬梅还小一岁呢!人家都养家了,净给家里寄钱!”母亲张丽看着儿子不满地说。

“你看人家赵霞,农村出来的,多正干!每次调级都有她!”郑和平干事说。

郑晓春在父母的轮番“轰炸”下,终于不耐:“我这不也去当兵了吗?连春节都不让在家里过,哎,”

心里暗想的“这是亲爹亲妈吗?”的话,他是绝不敢当着父母说出来的,否则可能春节在家里吃不上的饺子,立刻就要吃上了:嘴巴饺(脚)。

心中哀叹了无数遍,再在心里和同学、玩伴逐一告别,他再后来实在想不起谁了,就连那个火车上认识的小姑娘,也一并告别了一次。

赵玥!对,是赵玥!

郑晓春此时想起来,回身再看时,只见赵玥向这边似乎看了一眼,就探头走近一座四合院里去了。

挠挠头,郑晓春只得放下各种离别之情,背诵着唐朝王维的那首著名的送别诗:渭城朝雨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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