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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节 三个月(3 / 3)

你想要精锐,那就得承受负担,不然带那么多的驮马干什么!

带驮马,一个是为了避免战马负担过重而损失战斗力,两匹战马也是这个原因,行进间换乘。

另一个是没有后勤,啥都要自己带。

霍嬗的羽林都是轻骑兵,而刘彻的虎贲就不太一样,其中两千人和羽林一样。

剩下的一千人,那是妥妥的具装甲骑,这才是霍嬗认为的重骑兵。

霍嬗没想到自己研制出来的冠军重甲、冠军马甲、骑枪这些,自己没用上,刘彻倒是用上了。

没办法,刘彻就爱这个,在他看来,就这种全身包的严严实实的最好,看着异常的霸气。

刘彻又在掂量着招兵,不多招,就两千,招高大威猛、力大无穷之士,再来两千具装。

若不是虎贲剩下两千人霍嬗觉得练具装太浪费,刘彻能把这三千都变为具装。

霍嬗不练具装是因为他更爱轻重骑,而且轻骑的用处更大。

重骑在轻骑面前没有可比性,遛都能遛死他们。

持续跑跑不快,跑一会就瘫,这玩意儿限制太大。

冲步兵、大规模军团作战、特定地理位置才能发挥最大的杀伤力,冲起来确实可怕,没人能挡住他们。

你就算把大唐陌刀营拉来,那冲过去还是跟纸糊的一样,能够完美诠释不堪一击这个成语。

但是霍嬗的梦想是驰骋疆场,带着这玩意儿,还怎么驰骋?

而且就这时代,有霍嬗练出来的这样的精锐轻重骑,就能横扫亚欧大陆。

或者说,不管古代哪个时代,都可以横扫。

具装大规模划不来练,不过练个三五千,霍嬗还是挺支持的。

霍嬗的轻重骑,耗费也挺大的,不过他这些都是军官种子,一切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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