祟祟的身影钻了出来。
正是格伦维尔哈珀。
这个小白脸左右张望,确定没有危险,就跑到了警察那里去提供线索。
与此同时,查尔斯贝克同样在深入调查有关“陈宜庚”的信息。
他去了曼哈顿看守所,见到了真正的陈宜庚。
陈宜庚身高一米七,精瘦,三角眼,眉梢有一道疤,满脸的凶相。
“你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吗”
陈宜庚满不在乎:“案件不是已经定性了吗你一个警探,还来问我作甚”
查尔斯贝克冷笑:“你被关进了辛辛监狱,在监狱里连杀数人,已经被判定为死刑,要坐电椅!”
“啥玩意儿”陈宜庚大吃一惊。“我一直关在这里,怎么会做那些事情”
他是纽约唐人街的“安良堂”一员,因组织非法赌博和勒索被羁押。
但不是自己的罪,他万万是不会承认的。
见他表情不似作伪,查尔斯贝克的眉头皱了皱。
“你知道有人冒充你吗”
“冒充我”陈宜庚实在想不出,有谁会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他可不是省油的灯。
查尔斯贝克向他形容了一番赵传薪的样子。
陈宜庚满头雾水。
见状,查尔斯贝克惋惜摇头,看来在这里查不出什么了。
他起身:“我还会再联系你的。”
说着,离开了曼哈顿看守所。
然后,他就得到了消息。
陈宜庚在麦迪逊广场,用手枪打碎了七八个警察的肩膀。
纽约警界,现在给陈宜庚起了个外号,叫——碎肩者!
凶名赫赫。
关键是,事情就发生在他审讯真陈宜庚之时。
这下他确定,此陈宜庚与彼陈宜庚没有丝毫关联。
听说有个银行家,提供了些线索,查尔斯贝克通过留下的记录,找到了格伦维尔哈珀的家里。
得知陈宜庚和一个叫玛利亚的女人走的很近,通过格伦维尔哈珀的描述,查尔斯贝克觉得自己快摸清楚了真相。
但眼下,他必须先避避风头,因为那个“陈宜庚”,似乎有些惹不起……
……
德尔莫尼科餐厅。
这是曼哈顿比较精致的餐厅之一,开了快一个世纪了。
赵传薪点了两份德尔莫尼科牛排,两份纽约牛排,四份纽堡龙虾,八个面包布丁,一瓶红酒。
约翰勃朗宁瞪大了眼睛,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和她能吃的下这么多”
“见笑,见笑,中午吃得少,下午运动量大。”
这家餐厅以服务闻名,可能是赵传薪点的多,服务生打开红酒后,在醒红酒的时候,就在旁边候着。
赵传薪瞥了他一眼:“杵在这当电线杆滚犊砸!”
服务生:“……”
他委屈巴巴的走了。
约翰勃朗宁脑门锃亮,他擦擦汗,不知说什么是好。
赵传薪却开口了:“老哥,我问你点事。”
“……”约翰勃朗宁暗自估摸了一下双方相差至少三十年的年纪,尴尬说:“你问吧。”
“你怎么看待蒙德拉贡半自动步枪”
这把枪,早在去年就研发出来了,赵传薪觊觎已久。
问题是,在这个时代出现了一把半自动步枪,却没有正八经普及开,肯定是有问题的。
“我知道这枪。”约翰勃朗宁在自己的领域是极度自信的,甚至有些自负:“设计过于复杂,生产难度高,维护困难。但凡呛入灰尘,立刻会卡壳、卡弹。转栓式锁定机制,看起来就像是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翩翩美少年装进战场,脆弱,不堪一击。更别提气动式自动装填系统所需要的活塞和气缸……”
和徒弟研究了那么长时间,赵传薪也绝非菜鸟。
他仔细的听着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