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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祭奠(1 / 2)

“这两匹战马如此神骏,某此生都未曾见过!”

面容黝黑的青年顺着马蹄声看去,直接被那两匹神骏的战马吸引住了眼球,忍不住出声惊叹。

至于马背上的骑士,反倒是被他忽略了。

高个青年却是面露喜色,提醒道:“马背上之人不是阿玉与项伯德吗,他们怎会拥有此等坐骑?”

如此神骏的坐骑,莫说是蜗居乡间的周琦与项弘,就算是本地那些大户、豪族也未必能够拥有,所以高个子青年才会有此疑惑。

“好像不太对啊,你们看阿玉手中提着的是不是人头?”

另一位视力较好的青年凝神望去,声音有些颤抖的对着身边众人说道,眼中露出了些许恐惧之色。

众人急忙细细观察,而后尽皆骇然失色。

“踏踏踏!”

战马速度很快,顷刻间就已经来到众青年身旁。

“吁!”

周琦勒住缰绳,对着高个青年说道:“吾已斩王吉首级,此次返乡乃是为了祭奠大父与伯德母亲,官兵或许很快就会过来抓捕吾等,劳烦阿蒙带人盯住村口,看到官兵至帮忙通报一声!”

骤然得知周琦手中提着的乃是沛国相王吉脑袋,众人全都觉得脑瓜子嗡嗡的,继而非但没有露出害怕的情绪,反而全都双目放光。

袭杀沛国相王吉,那可是多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啊。

这件事情青年们虽然没有参与其中,以后却也可以成为谈资,就说自己与周琦乃是同乡至交好友,都足以大大长脸了。

至于是否会遭受牵连,却根本不用担心。

他们又没参与其中,也并非周琦亲眷、家人,就算再怎么牵连,也不可能牵连到这些青年。

高个青年震惊过后当即起身,拍着胸脯保证道:“周郎且去祭奠太公,某自会盯着村口,但凡看到官兵过来,必然会立刻过去通报!”

看到周琦行此大事,高个青年都不再继续称呼对方乳名,直接以周郎相称。

汉代讲究宗法伦理和家族制度,所以就有了亲亲相隐的制度,这种制度延续到唐代,甚至被明确记载到律令之中。

所谓亲亲相隐,指有血缘关系与特殊关系的亲人,哪怕明知他们之间有人犯了罪,却不举报甚至刻意包庇、藏匿罪犯者,就算最后被查出来以后也不会被治罪。

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在《论语·子路》里提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汉宣帝时期甚至明文规定:卑幼首匿尊长不负刑事责任;尊长首匿卑幼,死刑以外不负刑事责任。

到了唐代,《唐律疏议》更是加大了这个范围,认为血缘关系是亲属互相为隐的基础,同时在较大范围内承认人情的合理性。除谋反、谋大逆此等重大犯罪外,亲属和同居者可以相隐不告。

中国历朝历代几乎都肯定了亲亲相隐的规则,哪怕到了民国时期,按照《刑法》仍旧规定,藏匿犯罪的亲属可减轻处罚。

相反,如果主动向官府举报家中父兄或者长辈犯罪,甚至会被以不尊孝悌而被治罪,因此遭到唾弃。

无论官府还是民间都会认为,像这种连自己父兄、长辈、亲眷都能举报之人,必然品德败坏,不尊孝道。

正是因为这种亲亲相隐的大环境,所以周琦才敢提着王吉脑袋,大摇大摆回乡祭奠老太公,也不担心同乡前去官府告发。

先不说太公在乡中的威望,仅仅亲亲相隐这条潜规则,乡民也会极尽所能帮助周琦躲避官兵追捕。

周琦朝着几位青年点头示意,而后再次纵马朝着乡间祖坟所在位置奔去。

目送两人纵马离去,高个青年当即拍着黝黑青年骂道:“汝刚才说甚?周郎如此雄壮伟男子,岂会因畏惧王吉狗贼权势,而不报太公之仇?”

面容黝黑的男子被打了一个趔趄,说道:“某可未曾如此说过,汝休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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