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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2 / 3)

期,但他不知道,贪得无厌才会给人动力,只有贪婪才能让人无所顾忌地往前走。

沈钦拿起桌上的手绳,手绳被重新编织得细密,末尾凸起一个小小的绳结,沈钦重新将手绳带在手上,摸了摸上面那颗木珠,这上面原本雕刻了一尾锦鲤,现下已经快被磨平,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灶台上还热着书吟煮的红枣银耳汤,咕嘟咕嘟地发出细微的声响,沈钦摸到了桌上的白瓷碗,里面盛的银耳羹晶莹剔透,温度被书吟晾得刚好适口,

沈钦有点晃神,无端地想起了漫天飞雪里一双倒映着水色的杏眼。

那是一个雪天,从清晨开始便片刻不停地飘着雪,他的皇兄,所谓血脉相连的亲人不远万里也要将他扼杀在荣国,只因为南燕皇帝已经油尽灯枯,正在举国商议太子人选。

沈钦伤得不轻,为了甩开穷追不舍的杀手也不知道翻进了哪一家的后院,他只知道自己刚翻进去,就听到一声尖叫,沈钦抬起头来一看,对上一双瞪得滚圆的眼睛。

面前的人穿着鲜红的兔毛斗篷,在一片银白里万分惹眼,她被吓得不轻,甚至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两只手里还抓着些碎雪,惊疑不定地看着他,捂着嘴才没让自己继续尖叫出声。

沈钦从墙檐上掉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在墙角那个堆到一半的雪人上,他强撑着浑身的伤,飞快地捏住了少女的脖子,手下捏着的脖子脆弱纤细,却过分地暖热,疯狂朝着自己冰凉的皮肤传递温度。

沈钦满身的戾气,一路上过来追他的人实在太多,他都快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人才逃到了这里,此时居然已经控制不住想要继续杀人的冲动——就算面前的人跟他无冤无仇。

他正欲动手,却被一声尖叫声骤然惊醒。

被捏着脖子的少女一边尖叫着一边拳打脚踢地踹他,嘴里还骂骂咧咧:“你有病啊!憨球儿放开啊,敢抓你爹?”

沈钦勉强找回一点神智,刚松了一点劲,手里的人就又瞎扑腾起来,边扑腾边朝着沈钦的耳朵尖叫,一边叫还一边大声逼逼地骂他。

叫得沈钦浑身戾气退散,直接从失控的状态里被叫清醒了,重新脚踏实地,理智回了人间。

……

再醒来的时候,沈钦不知道自己被挪到了个什么地方,身上扔了件兔毛斗篷。

他浑身的血泥,身上盖着的大红色斗篷清香干燥,旁边还还躺着只睡得噗噗打呼的大黑狗。

沈钦伸出脚直接把狗踢开,狗子在睡觉的时候突然被踹飞了,睁开眼睛还有点懵逼,反应过来之后要来咬沈钦,却被一个声音叫住:“小乖乖,别闹。”

话音刚落,门口晃进来一片明艳的衣角,沈钦看清她的脸后,才知道自己翻进了谁家的院子。

他进了

殿阁大学士的府。

面前这是大学士那个老头最疼爱的嫡孙女,叫什么……书幼安来着。

如果刚刚失手杀了她,那他确实就惹上了不小的麻烦,殿阁大学士最疼的就是这个小孙女,如果沈钦真的把她杀了,保不齐殿阁大学士那个老头会不会发疯。

沈钦之所以记得书吟,是因为有一次在荣国的宫宴上,一群长舌妇凑在一起,谈论着为自家适龄的儿子相看婚娶人家,书家这位唯一的嫡女便是被提及次数最多的一个。

有诰命夫人道:“书大人家也不知是造了什么孽,书家的男儿个个都是顶好的儿郎,偏偏得了个书幼安这样的孙女。”

“要说书家的门第那便是做太子妃也配得的,原来我见过,那书幼安也是个美人坯子,小时候还端庄娴静,在琴棋书画上颇有天赋,及笄后却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跟换了个人似的。”贵妇人掩口轻笑,神色里都是鄙夷,“上次在赏花大会上弹琴,直接把琴弦给弹断了。”

“可不是吗,那书吟还天天往茶馆跑,跟些市井平民一起喝茶听书,也不注意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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