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是个度假游玩用的农场,没多少值钱的东西,但却守卫众多,比之安德烈先生居住的庄园都要森严,来来回回巡逻的守卫,身子挺拔体魄健壮,一看就是退伍兵精锐,进入后便有一队巡逻守卫,以及几位仆人迎了过来。
然后热情的开始恭维安德烈先生以及丹尼尔少爷。
至于叶峰自然没多人迎合。
安德烈也没向农场的人介绍叶峰,询问了一下农场的近况,又嘱咐了几句后,安德烈便就骑上了一匹金色的骏马,膘肥体键身形优美,人说骏马果然俊美不凡,犹如灵兽,这马对安德烈也是极有感情,摆尾摇头,嘶鸣撒娇,安德烈宠爱的抱着它的头。
“没见过吧?这是我父亲的纯种汗血宝马,全世界也没几匹了。”
丹尼尔斜视叶峰道,随即上了一匹黑马。
这黑马比之金马虽说少了几分神采,却也是马中极品,神武威猛,马鬃就如红缨飘逸飞舞,主人乘坐立即四蹄欢快的迈出几米,就如一朵浮动的云彩,让人惊艳。
开车,是为了追求速度与快捷。
而骑马才是为了享受生活,与追云逐日的驰骋之兴。
“叶先生你是骑马,还是坐观
光车?”
安德烈先生和蔼的问了一句。
“他肯定坐车呗,华夏人可没几个会骑马。”
丹尼尔拉着缰绳,傲然的居上临下道。
只是叶峰却眉梢一挑,道了一句:“华夏数个朝代都是马上得天下,自古诸多关于马的成语与典故,为何说华夏人不会骑马?有劳安德烈先生为我选一匹马吧,我想骑给丹尼尔公子看看。”
“好的,看来叶先生也是爱马之人啊。”
安德烈笑了。
因为不清楚丹尼尔与叶峰之间的数次摩擦,所以他也没感觉儿子对叶峰说的话,存有多少鄙夷奚落。
“那就选那匹新买来的火云吧,一般人可不配骑它,那可是一匹宝马!叶先生你要好好珍惜机会啊,火云可是比世间最美的女子,都值得你骑上驰骋一次。”
丹尼尔阴柔道。
安德烈一听哈哈笑了,“别了,还是换一匹吧。”
“不用,我也想见识一下宝马火云,既然丹尼尔公子推荐了,我也涨下见识。”
叶峰淡然道。
与丹尼尔的视线,瞬间交击,各有寒色溢出!
见此安德烈也没说什么,还以为叶峰真擅长骑术,便就让下人去牵火云了。
火云非人工养殖的
骏马,而是一年前在蒙古干旱荒原之上捕捉的一匹野马!野马种群在全世界几乎灭绝,现在生存的数量极为稀少,捕捉野马肯定是违法的,但唯利是图的猎人怎么去思考这些?后来这匹马被辗转偷运贩卖到了欧洲。
最后有个富商为了讨好安德烈,将火云赠送给了他。
安德烈虽说也知这马来历不明,却因为爱马如痴,并没细究就收下饲养了起来,也感觉在整个欧洲大陆,没有人能比他更关爱照顾好这匹马了。
叶峰静静听安德烈说着火云的来历,不久就见到草坪远处,四位健壮的仆人牵着一匹棕黄色的马出现了。
这马比之家养的骏马要矮很多,但头很大没有额毛,耳朵较短,头和背部乃为焦茶色,腹部是乳黄色的,虽说家仆健壮,手中还拿着皮鞭,但火云却一点也不惧怕,频频嘶吼,试图挣脱缰绳,若非这四位家仆身姿矫健灵活,估计都难以掌控火云。
野马群聚,以母为尊,火云就是一匹成年的母马。
据说曾经就是马王!
花了十多分钟,火云才被拖拉到了近前,鼻息有些暴烈,四蹄更是来回迈动,两只马眼警惕而又寒冷的看着眼
前的人类,虽说被抓捕囚禁,但火云作为野马之王的烈性看来丝毫没被抹去,它一到场,就是安德烈的座驾汗血宝马,以及丹尼尔骑着的黑色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