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秋没有想到,在她醒来后没几天,局里专门为她颁发了一个英勇奖状,由铲屎官带她去领奖。
在接到通知后的第二天,就要去领奖了,今天夏日晴朗,阳关明媚,是个红红火火的好日子。
为了保持最完美的状态,宁秋昨晚早早就睡了,然后翌日大早上就被小红拉去打理得很干净,连爪子都是不留一丝污迹。
她站在落地镜子前照了足足有半个钟,瞧着毛发顺滑的自己,心里很满意。
她这样子走出去,简直就是炸街嘛,最靓的那个汪。
而站在她身后的铲屎官,已经西装革履,头发上打蜡梳成大背头,却又几缕垂落在锋眉上,眼神深邃,成熟稳重又不失英俊帅气,浑身上下散发着高贵强势气质。
其实西装,真的很考验男人的身材与气质,要是属于衣服架子就穿得好看,确实有领导者风范,要是稍微差些,就像卖保险卖房的销售经理。
见自己的铲屎官帅气多金,宁秋很满意,起码带出去给其他小弟看的时候,不丢面子。
就是铲屎官当自己在家后有点格外放飞自己之外,还有挺严重的困难选择症。
从封傲天六点钟起床去跑步,七吃早餐,随后又去洗澡,就开始打扮自己了。
然而过了大半个钟,铲屎官已经将柜子里的几排领带都试过一遍了,还是不满意的又换掉,他拿着最后一条在比划。
“球球,你说这条深紫色的怎么样。”封傲天皱了皱眉,他举着领带在衣口处对比西装颜色,当反复看了几次之后,他又摇头了,“不行,这个颜色有点轻佻骚包,不适合我稳重冷酷的在外人设。”
说着,他又是扔到另一边,然后又从被扔成堆的领带里翻找出银灰色,蓝色领带。
宁秋:……
她觉得,就挺适合铲屎官骚包的内心。
“算了,还是这条吧。第一次带球球去领奖,还是要稳重点好。”
选来选去,封傲天最后还是将银灰色领带系上。
他站在全身镜前,整理了下袖口,这才满意的勾起嘴角。
说实话,穿西装是真的不舒服,冬天还好,夏天就是折磨,都能闷出汗来。
他平常也是挺少穿,大多时候都是休闲风,只是出席重要场合或者商业谈判的时候才会穿上,显得正式些。
今天要去领奖了,这是球球生命里的第一个奖,身为“老父亲”,他看得和几亿合同一样重要,当然要注意形象。
封傲天摸了摸狗头,他笑道:“球球,我们走吧。”
宁秋点了点脑袋,起身跟着铲屎官下楼,尾巴左右扫动,表示内心的喜悦。
也不知道奖状是什么样子,她房间里的墙壁还有不少空位,要贴在一个显眼位置,不行不行,贴着时间久了会脱落,还是叫铲屎官用相框裱起来,钉在墙上好了…
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他们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局里。
经过一阵掌声,她蹲坐在铲屎官旁边,看见张队双手拿着奖状,先是讲了一番夸赞话,这才递给封傲天,然后后退一步,敬了一个礼,“封先生,感谢你养出了那么好的一只狗。”
封傲天此刻就像上幼儿园,第一次得到老师贴在额头上的小红花似的,规规矩矩的双手拿着奖状,站得很像军姿,笑道:“张队过奖了,球球本来就很聪明。”
“汪!”—不用客气,举爪之劳。
宁秋咧着嘴,尾巴欢快的摇晃,虽然满是狗毛下的表情分不出差别,但微妙的也能看得出她在笑。
拿了奖状,就是拍照留念。
见张队,还有另外一名警察同志分别站在他们两边,宁秋觉得,这个拍照位置有点奇怪的,可就一张相片而已,他们刚站好,很快就照好了。
等出了大门,她这才回忆起来,方才的站位,不就是抓到犯人后的站位吗……
果然,不管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