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只爪爪。
宠物店的灯光打落在她身上。
烫着一层明黄色的柔光。
眉眼温柔。
嘴角那一抹笑,扎扎实实地晃进他的心。
“喜欢?”
他的声音冷冷凉凉,同样弯着腰。
落在耳边。
搅弄得人心痒。
远处的前台看着两人的身子几乎贴在一起,一脸磕到了的表情。
另外两个店员低声耳语。
“那位先生好帅,就是生得太冷,我都不敢跟他说话。”
“人家女朋友也很漂亮,站在一起真是般配。”
“他们是想买狗吗?”
“不能吧,都养了阿拉斯加了,再养个哈士奇,团伙作案,家不要了?”
“可我看那个美女很喜欢的样子,并且这二位瞧着都不缺钱。”
“要不你去试试?”
“试试就试试,成了好几百块提成呢。”
“……”
被封暮霆的气息笼罩,聂安若耳根有些烫。晃了晃小哈士奇的爪爪:“它很可爱,可惜我没时间养。狗狗这种生物,最需要陪伴。”
“我可以陪它,你有时间就到家里看它。”
封暮霆没养过狗。
洁癖使他从未想过养狗。
但是如果她喜欢,他可以养。
两人此时挨得很近,衣角摩擦。
气氛本就有些暧.昧。
他的话,更是让静水起了波澜。
聂安若抓着哈士奇的手略微有些僵,心底那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汹涌地荡漾开来。
她似乎,真的对他一点都不抗拒。
甚至,本能的想要靠近。
或许,她真的喜欢上了他。
确定了这一点,聂安若心跳如擂鼓般。
其中一个店员走上来时,便瞧见两个人耳朵都很红。
意识到或许他们不是情侣。
她走到两人身侧,对聂安若介绍道:“这窝狗狗是我们店长朋友家养的大狗,特意找人配种的,血统非常纯正。您看它的眼睛都是蓝色的,而且它跟您好像很有缘,一直在看您。您若是喜欢,就把它带回去吧,还能跟嘟嘟做个伴。”
狗狗的名字,无外乎就那些。
店员知道他们带来的狗叫嘟嘟,但并不知道是谢凝的。
主要还是不怎么关注国风社的缘故吧。
聂安若脸上明显有些不舍:“它的确很可爱,可我没时间养。嘟嘟也只是朋友的,她今天忙,所以就我们带过来洗澡美容。”
封暮霆看出她喜欢:“这狗我们要了。”
聂安若疑惑地看向他。
他眼底溢出些藏不住的柔情:“你喜欢我就养着,你有空就来看它。你若是不得空,我可以带它去找你。就算是……我们一起养的。”
我们一起养的。
聂安若心口狂跳。
耳根的红循序蔓延到脖子。
还没如何呢,就共同养一个生命体了?
无形撩人。
才最为致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