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川在裕华公馆休息了几天,身体好的差不多了。
他打算出门一趟,他对着落长镜子整理了一下洁白干净的衣领子,仔细看了一下自己的颈脖,没有多余的痕迹,他心里松了一口。
今天他是要出去见一位朋友的,要是颈脖上有那些紫红的痕迹,让别人看到了,就太尴尬了。
仆人在一旁恭敬捧着一件棕色的高档西装外套,小沈先生现在是裕华公馆的另一位主人,关爷吩咐了,对待小沈先生要比,仆人对待他自己更要尊敬。
小沈先生待人温柔和善,他们这些仆人是万万不敢逾越的。
自从关爷认识小沈先生后,性子就变得温和一点,出手处置外头那帮人,手段不像之前那么狠辣了,但待在裕华公馆久些的仆人,知道关爷的性子还是和以前一样,让人琢磨不透。
若是触及到关爷视若珍宝的小沈先生,只怕手段会比之前狠辣千倍百倍。
“小沈先生,您这是要出去吗?”仆人见沈清川下一步就是要穿上外套,就机灵将棕色的高档西装外套递过去。
递过去之后,仆人就在旁边站着,因为小沈先生不习惯别人贴的太近,除了关爷,关爷之前每天早上都会给小沈先生穿西装打领带,就如外头边人人说的称职太太。
“嗯,我出去一趟,去码头接个朋友。”沈清川单手系上手腕袖子的纽扣。
“那需要派司机陪您一起去吗?”仆人说道。
“不用我自己去就行。”沈清川说道。
“那需要备客房吗?是要备些胭脂水粉还是些香槟雪茄?”仆人有意试探,想弄清楚小沈先生去接的那位朋友是男的还是女的。
也不是他故意要越界,这些问题原本不该他这个仆人来问的,但是小沈先生实在是太招惹人觊觎了。
自从有些人知道小沈先生住在这后,加上青帮的傅爷前几天放话,说小沈先生是他的朋友,说谁要动小沈先生一根汗毛就是跟他傅爷作对。
渤海城心思活泛的人,那些富家公子小姐个个都是人精,知晓傅爷对小沈先生的态度,就像狗闻到肉包一样,都凑过来想攀上点交情。
打探到小沈先生住在裕华公馆,那些帖子就更雪花片一样飞到这里。
仆人在心里对那些人嗤之以鼻,若是那些知晓渤海城的一半资产都在关爷的手上握着,知晓小沈先生和关爷的关系好,怕是要把门槛都踏烂了。
总之,现在小沈先生就跟一个香喷喷的肉包子,任何人都想凑过来咬上一口。
沈清川想了想,考虑到他和关泊雅的关系,就说道,“不用准备客房。”
等下他接到人之后,就直接带去春华街的沈公馆,那边还空着房间,日常也有一两个仆人在房子打扫。
“告诉泊雅,我今天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让他不要等我。”
“是,小沈先生。”仆人应声说道。
沈清川说完这句话,就拿起一顶圆帽戴在头上,转身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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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白色轮船缓缓靠近岸边,发出长长的汽笛声,几乎要响彻整个岸边。
码头上早就围满了人,人头攒动,乌泱泱的,挤在一堆,翘首企足,盼望着从船上走下来的亲人好友。
吆喝声,欢笑声和喜极而泣的声音,不绝于耳。
全部凑合在一起,倒是有些闹哄哄的,沈清川望着远处,眼睛清且明亮,嘴角边也挂着一丝喜悦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