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薄汗,沾湿了前额一缕发丝,轻轻点了点小脑袋,又很快补充了一句:“不过最喜欢哥哥送的画册。”
明知这孩子惯会哄人,叶重晖还是一瞬间熄了火,从袖中掏出一块淡青色的锦帕,拭去小孩额上的细汗,道:“不是说怕热,日头这么烈就敢在外面疯,进屋说。”
叶重锦笑着应好,率先往屋里去,那小白虎好似认准了他,一直跟在小孩左右,寸步都不离。
叶重晖看得明明白白,一时间恨得牙根发痒,那个顾琛,隔三差五过来找他弟弟就够膈应人了,现在又送来一只小白虎,不理会别人,就黏着他弟弟,叫他怎能不恨。
进了屋,安嬷嬷亲自呈上两杯凉茶,恭谨地退下了。
叶重锦光脚坐在榻上,那只小白虎就乖乖趴在他身旁,用尾巴蹭他嫩白的脚丫子,小孩被逗得嘻嘻直笑。
“这么热的天,哥哥不在自己屋里纳凉,来我这里蹭热气么。”
叶重晖抿了口茶水,道:“本就是为了陪你才跟夫子请的假,这点热倒是不惧的。”
小孩眨眨眼,噗嗤一笑道:“我还以为哥哥自己想躲懒,拿阿锦生辰作筏子呢,再说,谁家的哥哥为了陪弟弟特意请一天假,你那夫子还允了,可见泰安书院也是言过其实。”
叶重晖一愣,眸中显出一些笑意,道:“反正在阿锦眼里,哥哥总不是什么好人。”
小孩抱着小白虎,一本正经地道:“是不是好人有什么要紧,哥哥对阿锦好就够了,对旁人好不好,我才不管呢。”
叶重晖眼中的笑意更甚,在别人听来或许会觉得这孩子离经叛道,自私骄纵,他却觉得可爱至极。
他叶重晖的弟弟,无需有圣人的胸怀,只需骄纵任性,被人捧在手里放在心上,被人百般娇宠呵护,足矣。
他坐到小孩旁边,抬手把那小白虎赶到一边,捏了捏那只白皙柔软的脚丫子,温声道:“哥哥永远只对阿锦一个人好。”
叶重锦皱了皱鼻,他哥哥现在是只对他好,可日后总要有妻儿的,到那时,他最疼爱的人肯定是要换成别人的。
叶重锦前世早早被家人抛弃,已然忘记与亲人相处是何滋味了,对于亲情的感悟,全部源于这一世的短暂几年,因此不清楚寻常人家的兄弟是如何相处的。
不过前些日子回安府探望久病的外祖母,老人家病在床榻上,两个舅舅却在为家产而担忧,安成鑫和安成磊不也是亲兄弟,年幼时想必关系也融洽,可随着年纪大了,各自有了家室,难免生出龃龉来。
他知道以叶重晖的品性,断不会为了家产权势跟他闹不和,但世事无常,谁又能说准以后的事。
若是日后他那嫂子不好相与,冲着他哥哥这些年待他的好,他大不了搬出去,自己寻个清静住处就是。
叶重晖又捏了捏小孩的脚丫子,道:“阿锦不相信哥哥的话?”
“信的,哥哥此时说的话,一定是发自真心的。”叶重锦皱着小脸,嘀咕道:“可是哥哥已经快十三了,过个几年也该定亲,若是未来嫂嫂不喜欢阿锦,哥哥总不能为了阿锦休妻。”
他说这话,并非挑拨离间,而是有自知之明。他这个金疙瘩自小被一家老小宠着,恨不能给他捧到天上去,可是他身子弱,在外人看来,就是个没用的药罐子,在家里吃白食,现在他母亲当家还好,日后嫂子当家,还能不嫌弃他么。
说嫌弃都算客气的,他每日用的那些汤药,都够买座金山银山了,搁在寻常人家,他这样的小孩,怕是会被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看着都生厌的。
叶重晖何等聪慧,略一思索便已想明白,只当弟弟在介怀自己体弱,暗暗自卑。
他拧着眉,沉声说道:“阿锦想岔了,对于祖父,爹娘,还有哥哥而言,阿锦就是世上最珍贵的宝物,千金不易,万金难求,这世上,谁都没资格嫌弃我们叶家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