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飞反正是第一次来这里,只能是康柳他们往哪里走,自己就跟在后面。反正吴飞也不挑食,就连半生不熟的牛肉都能下的去口,其他的东西就更不要说了。
只要是康柳和刘萍花能吃的,吴飞就相信自己饿不着。要是碰上好吃的、喜欢吃的,那就多吃一点,要是碰上不喜欢吃的,那就少吃一点好了。
不过有这两个在这里混了三四年的家伙带着,想来也不会饿着肚子。
以前一直都听说省城的小吃很出名,只是一直都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今天到了省城,终于有机会见识一番了。
“一直都听人说省城的小吃很有名,不仅样式多,而且味道好。今天能不能让我见识一番,就要看你们两个的了。”
几个人出了百货大楼,吴飞提着好几个袋子,跟在两人的后面,对两人说道。
刚才临要出门的时候,康柳想不过又把吴飞拉回了一个刚刚试过衣服的店里面,把吴飞试过的一套西装买了下来的。
一套深灰色的西装,本来康柳是打算给吴飞买一套白色的西装的。只是在吴飞的强烈反对之下,还是同意了吴飞的意见,买下了同样款式不同颜色的一款西装。
不过最后在衬衫的选择上面,康柳还是给吴飞选择了一件酒红色的衬衫。虽然吴飞试穿的时候,吴飞的感觉不是很好,不过康柳和刘萍花两人都说不错,也不说吴飞脸黑了。
就连店里的服务员呢,也说搭配的很好。只是对于服务员的话,吴飞是听一半然后无视一半的。只要顾客喜欢,就算是他们心里再怎样认为不好,也不会说出和顾客意见相反的话来。
只是吴飞对于自己的品味,还是有一点认识的。反正回家的这一段时间里面,对于吴飞平时的穿衣打扮,不说吴莉经常吐槽,就连老妈有时候也会说吴飞穿的老土,像一个老头子一样。
其实对于老妈的话,吴飞是不敢认同的。现在很多的老头子,要比吴飞潮多了。
不见广场上面、公园里面,跳广场舞的大部分都是老头老太,那花衣服穿的,有时候让吴飞都感觉到刺眼睛。
只能够对那些大爷说一声:“佩服!大爷不愧是大爷。”
还有那些公园里面玩健身的老头们,吴飞就更加佩服了,可以说羡慕嫉妒也差不了多少。
要知道当时吴飞只不过是在单杠上面走了几步,就从上面摔了下来,然后把手都摔断掉了。
那些大爷们,玩的可要比吴飞嗨多了,单杠上面走两圈,那是最基本的动作,顺着转、倒着转、倒顺一起转的都有一大把,更不要说不是表演一个空中飞人动作的了。
所以对于自己老妈那拿吴飞和老头子们比,吴飞是万万不敢的。
虽然吴飞回来以后,不管是身体素质还是其他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可是有些东西那是很难改变的,就像穿衣服方面的品味,吴飞就自认为不如大部分的人。
其实吴飞以前买衣服鞋子,就只有两个原则:一个是穿上去看着顺眼、还有一个就是穿上去要感觉舒服。
当然了,工作的时候穿着西装系着领带,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生活所迫,吃了那一碗饭,就得按照那一行的规矩来。
每一个房产销售人员,都是西装领带的,吴飞不可能一个人穿着对襟衣加短打。那不是个性,那是不想吃饭了。就午饭那个小体格,还没有玩个性的资本。不过现在的话,吴飞那是想怎么穿久怎么穿,只是要是不是的忍受老妈和吴莉的毒舌吐槽。
不过结婚这个场合,也不是玩个性的时候,还是需要照顾大家的感受。一身合适而得体的衣服,是对吴飞和康柳两个当事人的尊重,也是对双方父母亲朋的尊重。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认识一个人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个人的外貌,而得体的打扮要占很大一部分的分数。
要是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