隙狠狠合上。
她这姿态,和芙蓉完全不搭。整个一……开了屏的孔雀,四处求偶。
越身隔在她们中间,我忽视掉坠聆,亲热的拉起陈旌旗的手,“你就是陈三小姐吧,听说你们陈家军刚把那北朔人打的退兵了五十里?我从没到战场上去过,好奇的很,三小姐可不可以好好的跟我讲讲?”
从她的生活作息入手,先打好友好的基础,再建立起新感情,这样,我是不是就能借着这一幻境弄清楚她到底为什么这么恨我了?
在广源楼时,她说这一切都是我做的,逼陈燕归自断经脉,对陈家被诬视而不见,可我和她曾经那么要好,怎么可能这么做呢?
就算……,就算因为怕死做了视而不见的旁观者,那我也绝不可能会逼害她大哥。
两桩事,我最多只认一个。
她局促的抽回手,“你想听?那找个机会,我跟你说。”
“好呀好呀!”再次找准机会挽上她的胳膊,“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反正时间还早,听说这芳乐司的二楼有几间雅室可以吃吃糕点,喝喝茶的,要不咱们就选那吧!”
她被我束挽住的手别扭的动了动,见实在拉扯不出才做了放弃,一味地由着我。
我掩在帽帘下的唇忍不住的上扬,果然啊,普天之下还是只有我,最懂这别扭的陈三小姐了。
她因从小长于军中,教养她的人又都是些粗狂汉子,所以便就养成了副比男儿还要直白不通情理的性子,就像刚才那坠聆说的。
芳乐司里的拉扯,有的时候往往只是调味剂,根本不需要她这样的正直人士挺身而出。
和她在芳乐司的二楼雅室内又谈天说地的说了好一会儿才分开。
时至深夜,亥时三刻,我招了招手连打了三个哈切。
放下招哈切的手,我看着突然间半蹲下身子,堵在我前路上的阿晚,不解的眨了眨眼睛。
“这儿离回去还有好几条街,阿月不是后脚跟被新鞋磨破皮了么?上来吧,我背你。”
后脚跟?我微低下头,动了动脚脖子,果不其然,发现了袜子上的那一块红疙瘩。
瞧着疙瘩的鲜红程度,不难知道那袜子里面,肯定已经血迹斑斑了。
可鞋都把脚磨得吐露皮了,血都浸透过鞋袜了,自个儿怎么还是一点感觉也没。我不是自醒来后便五感超常么?
没道理眼耳口鼻都灵敏了,痛觉却降低了吧!
还有……这我自己都没发现的事儿,他又是怎么知道的?更何况还掩在了重重裙摆下。
“带着帽笠,不会有人认出我们的!”他见我犹豫不决,以为我是在怕被人认出来。
“不是怕这个!”顺了顺被风吹的凌乱的帽帘,故作镇定,我怕的真不是这个。
呃……近些日子因大病初愈,孟夕给我补得可能有点过。
我怕这份量上……
又纠结了好一会儿功夫,才终于勉强的迈开了腿,弯下腰趴伏在他背上。
“我……是不是很重啊!”月光里的长街人影稀疏,我趴在他背上,轻声问道。
“不重,阿月轻的很。”像是怕我不信,结尾后又加了一句,“是真的!”
得了心怡答案的我深吐了口气,不管是真是假,反正没当面戳穿就好。
双手调整了下抓扶的姿势后,头便慢慢的倚到了他的背上。
嗅着他衣领上的淡淡松香,眼皮子缓缓耷下。
半梦半醒里,我好像听到他问道,“阿晚娶阿月做夫人,好不好?”
我翻转了下身子,含含糊糊的“嗯”了一声,“好!”
不知是太累了,还是有他在的缘故,这一觉我睡的很熟。
熟的直到次日午间才蒙蒙醒来。
“啊!”一个鲤鱼打挺,我捂着忐忑的快要蹦出口的小心脏,嗔怪的看了眼苏白洛,“小公主怎么在这儿?”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