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小姑娘也跑过来,一边和狂歌自拍合影,一边小声问狂歌:“田螺,你真的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了吗?其实我们这些梦姑都觉得他太幼稚了呢,除了长得好唱歌好,居家生活一无是处,而且他这面相一看就容易出轨。”
喂喂喂……
有什么叫一看就容易出轨?
纪仲冷着脸。
要是身上可以冒火,他此刻一定是浑身冒火的状态。
幸好,他听到狂歌说:“不会的。”
狂歌笑眯眯的说:“跟我在一起的男人,没有出轨的能力,就算有,我也能把他打的没能力。”
果然是……田螺姑娘的一贯作风!
小姑娘盯着狂歌眼冒星星,“我,我真是好喜欢你啊田螺,你要是不喜欢男人,我也可以努力变成一个你喜欢的人。”
可爱的小姑娘!
狂歌摸了摸她的头:“我现在就挺喜欢你的,你不用改变啊,你很好,我很喜欢呢。”
纪仲:“……”
虽然画面很和谐,但是,他闻到了一股子基情的味道……
是不是,他想太多了?
真想抬手把那颗在她手低的碍眼脑袋打开!
谁敢掰弯老子的女人,老子和谁拼命!
纪仲用满眼杀气盯着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
奈何人家自始至终都是望着狂歌,都没有瞧他一眼。
回家的路上,纪仲郁郁寡欢。
他突然发觉,以后和她在一起的日子,不仅要警惕被好哥们撬墙角,还要防止她被女人掰弯……
莫名危机感十足。
中午两人一起涮羊肉片,家里的九宫格第一次派上用场。
纪仲打下手,狂歌来掌勺,忙碌一上午吃到这顿午饭,两个人一狗都在狼吞虎咽。
涮的不够吃的。
这个时候,就是考验两人良心的时候了。
因为旺仔没法捞肉,只能等着投喂。
但明显,这两个人都没良心。
旺仔气得用爪子把碟子拍的震天响,后来直接跳在桌子上,慢悠悠走到狂歌的碗前,时刻盯着狂歌的碗。
它发觉了,狂歌这里的羊肉最多,不仅有她自己在夹,而且纪仲也在不断往她碗里夹肉。
纪仲瞟了眼旺仔,又瞟了眼,和狂歌说:“你不能这样惯着它。”
狂歌:“它是我祖宗,我不惯它谁惯它。”
这话,完全不容置疑。
纪仲脑海里一个机灵。
突然想起个问题。
如果他和这条狗子一起掉河里,狂歌会先救他还是先救狗子?
在她眼里,人命重要还是狗命重要?
纪仲很想知道她会怎么回答。
但没勇气问。
他觉得,现在这个阶段,有可能狂歌会选择狗子。
不过,他有信心,让她在日后,选择他。
其实已经日后了……
哎,但是还没进展。
她怎么就不提起呢?
虽然这一顿涮锅吃的有滋有味,但纪仲心底其实无滋无味。
他现在元气满满,还想继续昨晚的运动。
她不说,他只能酒壮人胆的,主动提起,喝了一杯啤酒,他抬头望着狂歌,说:“梦梦,昨晚的事情我会负责的。”
狂歌正在为旺仔捞肉。
闻言头也不抬:“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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