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煦莫名其妙得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他提着嘴角,笑问:“今天怎么那么有狗良心?”
顾之意没好气道:“怕你秃顶。”
苟煦盖上保温盒,“你住别人家里就算了,怎么还好意思打包东西出来,就算你那个姐姐不说什么,做饭阿姨也得说你,以后别再拿别人的东西。”
顾之意腮帮子鼓起来了,“我没有拿他们家东西,这是给他们家儿子的,他不吃!”
苟煦蹙起眉来,“他们家儿子?你还要负责给他送饭?”
顾之意微顿,“偶尔,因为他和我同班。”
“他和你同班?我怎么没听你说过。”
她撇开眼,带着点委屈,“有什么好说的,你都叫我离你远一点了。”
“嗬!”苟煦原地叉腰,“我让你离我远一点,你怎么还知道来找我,人家不吃的,才想起来送给你哥,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你不知道?”
“……”
“他为什么不吃?”
“……他吃过早餐了。”顾之意翻起眼皮瞪他一眼,“你不吃给我,我给我们宿舍的人吃。”
苟煦舔唇,“我吃,你那腿好了就赶紧回学校住,连个正经亲戚都不是,住他家里做什么。”
他了解自家妹妹的性子,逗她几句,她生气,气不过半天就能好了。
傻狗一个。
他能欺负,别人却欺负不得。
顾之意应下了,本来她也不打算常住,但还是忍不住给连家人辩驳两句,虽然不是正经亲戚,也让她好吃好住,忘恩负义就不对了。
—
顾之意进了柳笛文学社,和祁成成了社友。
下午社团有活动,祁成带了他的诗集。
他说,他写东西并不是给别人看的。
但他就摆在那里,既然是文学社,不看一下当然就不够意思了。
顾之意不可避免地成为了祁成三本诗集的读者之一。
祁成的诗集在她看来写得还不错,有诗情画意,却并不矫情,至少她能看得下去,但现在快餐时代,不是名作家,就算自费出版诗集,大概率也是没有人看的。
“月落树影稀,马蹄踩碎了田间玉色,溪涧柔软而冰,轻易被铁锈镰刀劈开了花,却
怎的,割了我的喉。快些!回家!木柜子上有一瓶酒,啃咬着我……”
“给我的墓碑刻上两个字,老农。“
她看得挺认真,翻了几页,忍不住对祁成的成长坏境起了好奇心。
“祁成,你家是哪里的?”
“K市。”
K市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地级市。
顾之意捏着那一页纸,“我以为你家在农村呢,没有农村生活,写老农还写得这么有画面感,不瞒你说,我看懂了,厉害。”
祁成笑笑,“我爷爷是农民,我小时候跟着他在农村,小学四年级才回自己家。”
“为什么?”
“我爸妈,他们几乎不怎么搭理对方,也不愿意搭理我。”
顾之意:“……那你和你爷爷感情肯定很好。”
祁成默了一会儿,“也不怎么样,他把我最爱的狗给吃掉了。”
……顾之意十分无力。
她又默默翻了几页,“祁成,你喝酒吗?”
“喝。”
顾之意缓缓点头,“那就好,不是说今晚联谊吗,我担心你不吃肉,再不喝酒,去了多无聊啊。”
祁成悠悠摆手,“不会无聊,我告诉你,只要我说给她们看个手相,一个个都兴奋得很。”
“呃……”
“你信不信,去参加联谊,我们宿舍另外那几个,肯定都没有我受欢迎。”
顾之意呆滞看着他。
她不信,但是不好意思说。
“来,我给你看一下。”
顾之意挣扎不过两秒,在课桌上摊开手,“是这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