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耳后落下。房里有清莲幽香,在书房的中央,也就是他书案的正前面,摆着一个青花底水墨淡韵的瓷坛,里头满满盛了水,上面正浮开着一朵白得雾蒙蒙的清莲,嫩黄的蕊,正漾在纯白的花瓣心儿中间,悠悠荡荡。
如果我跟他不是这么熟,眼前倒真是一幅公子如莲的好景致。
我站在门口踌躇。
他头也没抬,仍旧在纸上写着,说了句:“过来。”
我想了想,便跨了进去。
他正好勾完最后一下,笔搁在一边,将纸抖了起来,自己看了几眼,然后丢进旁边一个燃着火的火盆里烧了。
挽弓射月覆苍茫,仗剑逐日乱乾坤。
穿越之前看了无数本小言的好处之一便是,极大的提高了我的速度,一目十行那都不是问题,所以他那几个字,我瞅一眼便能看全了。
我怎么嗅到一股浓浓的大逆不道的味儿?于是我装模作样的左看看右看看,以显示我其实没看清你写的啥。
他又拿起笔,沾了点儿墨,对我道:“过来。”
我走过去,刚想开口跟他说南宫晴的事儿,他将我一把拉到书桌前:“把你的名字写给我看看。”
我犯了难。你让我秀钢笔字我可以,毛笔字实在无能啊!刚穿来那会儿,周景就因为我那丑到人神共愤的毛笔字,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搞阴谋斗争的时间,每晚腾出一个时辰来在灯下手把手的教我写字。
穆清清这名字的笔画还这么多,实在是坑爹得很,我抑郁的拿起笔,写下了歪歪扭扭的三个字。
周景看一眼,眉头就皱了。
“你怎么笨成这样!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他一把拉过我,握着我的手,在我的字旁边又写了一遍“穆清清”,铁画银钩,与我扭曲的蝌蚪文形成明显对比,我有点受伤,明明就写得比我好,还故意写在我字的旁边,他这不是故意损我是什么?!
“你会写毛笔字了不起啊?!”我丢了他的毛笔:“有本事你跟我比用鹅毛笔写字啊!”
“鹅毛笔?”
半个时辰后,下人根据我的吩咐拔了一只乌鸦的毛给我。我取出匕首,看了周景一眼,便坐到一边弯着腰认真的削笔头,他走了过来,也坐在我旁边观望。
没多久便削好了,我比较满意,又将乌鸦毛裹了一圈圈有层次的布条,这样握起来就勉强有现代笔的感觉了,我将“成品”在他眼前晃了晃:“有本事跟我比钢笔字啊!”我收好匕首,走到他的书案前,用笔头沾了点墨汁儿,在纸上写了一两句。
周景低头在我身边饶有兴趣的看我写着,还念了出来:“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他低笑一声:“字奇,握笔的姿势也奇,写出的句子更奇,不过,很不错。”
我扬了扬眉,伸手将鹅毛笔递给他:“来呀,有本事咱比这个呀?”
他伸手接过鹅毛笔,顺便将我的手也接住了,转移话题:“找我何事?”
我冷笑一声,也学着他的口气原话嘲笑一句:“你怎么笨成这样,连个字都写不好!”
他看了我,眼角眉梢都笑了:“是啊,我很笨。”
我有种出了口气的畅快。
周景抓着我的手一个用力将我拉到他跟前,双臂从身后将我圈住,说:“这样好了,我教你写我的字,作为报答,你便教我写你的字。”
我惊悚得往后退了退,挣扎着跟他保持距离:“小侯爷麻烦你注意一下,我可是有男朋友的人!”
“……”他眼神不解。
我只好重新表达:“其一,咱俩的关系本应是不共戴天互相砍死才好,从来就不该如此亲密,其二,我现在可不是单身,跟一般的男子必须保持距离,所以你还是离我远点儿。”
他一副懂了的样子,不过完全不为所动,握着我的手拿着毛笔沾了墨,继续写字:“你是本侯的夫人。”
我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