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清风看着叶轩挠了挠头。
叶总灵感迸发的是不是有点恰到好处了?
叶总要为我单独写一首歌?
想到这里,楚清风呼吸急促起来。
叶总的歌,哪一首不火?
就在他离开qm的那天,楚清风的父亲便是给他拨打了电话,电话父亲的话依然环绕在脑海中。
“当什么歌手?你不是那块材料!”
“安心跟我学唱戏也能赚钱!”
“我不准你再去追逐什么遥不可及的歌手梦,给老子回家!”
“再不回来,你就别回来了!!!”
一次次的电话一次次的劝说,父亲的语气也愈发的严重起来。
“我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面对父亲的质问,楚清风很干脆的回答了这句话。
从qm离开来到腾龙他不后悔,一个月拿着四千块钱工资楚清风也不后悔,大学毕业已经四年了,没有女朋友,唯有手中这把成人礼母亲送的吉他。
“还是那句话,我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楚清风迈着步伐向着六楼叶轩的办公室走去。
咚咚咚——
“进来。”
“叶总,我来了。”
楚清风拘谨的站在办公室门口。
“清风,坐,别拘束。”叶轩第一次正视打量着楚清风。
平头,年龄和自己差不多,笑起来很阳光可眼眸中总是闪烁着几分哀伤。
对于楚清风,叶轩记得很清楚。
两天前在公司天台上,楚清风吃了下十几串“口感”不是很好的烧烤,最后的结局就是趴在厕所抱着马桶含泪呕吐。
“叶总,你是想要给我写歌吗?”
坐在沙发上楚清风如做针灸,他很想站起来,他不适应,他习惯了面对上级或者老板恭恭敬敬的站着。
“嗯,你的吉他可以借我用用吗?”
叶轩拍了拍楚清风的肩膀。
“这首歌词已经写好了,至于完整的录下来还需要去郊区的录音棚,你先听听这首歌怎么样。”自然的接过了楚清风手中的吉他,叶轩开始熟练的调弦。
蓝色的吉他,牌子是不知名牌子应该很便宜,但看的出来楚清风很珍惜这把吉他保养的很好,甚至连装吉他的背包都有可能被吉他本身要贵。
早晨的阳光格外的明媚,拉开窗帘叶轩站在窗口享受着阳光的沐浴。
嗡嗡嗡——嗡嗡嗡——
手指波动琴弦,安静且又祥和的声音飘荡在整个房间中。
享受!
坐在沙发上的楚清风很享受这段前奏。
突然,吉他声消失不见,楚清风皱了皱眉头看向阳光下的叶总。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
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记你的眼睛
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清唱!
楚清风惊讶的发现,这首歌的前几句歌词叶总竟然是以清唱来表达出来。
细细品味下叶总的声音,楚清风知道,自己的声音相对而言细腻,而叶总可能是因为抽烟的原因声音有些沧桑充满着些许的味道。
嗡嗡嗡——嗡嗡嗡——
吉他声重新出现,伴随着吉他声叶轩缓缓将这首歌唱了出来。
曾经,叶轩很喜欢这首歌,那时候的叶轩还很青涩,高中时期喜欢着隔壁班级的女孩。
那时候叶轩和那个长相清纯说话害羞的女孩住在同一个小区,叶轩喜欢那个女孩,可连那个女孩的名字都不知道,中午上学之前叶轩总是喜欢趴在窗户口安静的等待着,等待那个背着书包的女孩从家中离开然后遥远的看上一眼。
最终,叶轩还是没有表白,或许这样也挺好,万一表白失败了呢?
他不再和谁谈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