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前的一骑发出雷鸣般的大喝声。
当史文恭的手中出现了一杆狼牙棒,无论是沉重的头盔,还是坚固的脑骨,在挥舞的棒风下,都如鸡蛋壳一般脆弱。
头盔直接裂开,脑骨直接敲碎,红的白的溅了一地,尸体更是在巨力下飞出去,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将毕生之力全部用在这一击上。
然而事实证明,这只是普通攻击,当史文恭两合之内,狼牙棒再度荡开第二名皮室军的兵器,又是一棒狠狠敲下,又是白的红的洒落一地……
第三个!第四个!
乡兵团内发出震天欢呼,战意狂涌而出,嗷嗷地冲上去。
万夫不当之勇正是这般,以其一己之力,就能杀得敌军丢盔弃甲,辽人勉强组织起来的阵势顿时溃不成军,乡兵团的步卒狂压而上,最先一排的使得是钩镰枪,对着辽人的下盘一勾一拉,然后身后的乡兵开始补刀。
整个场面开始分割为两块。
骑兵那边一面倒,但十分混乱,节奏都脱离了任何一方的控制,就看到史文恭不可一世的冲杀来去,不断有骑兵落马,然后被飞驰的战马重重践踏过去。
步卒这里倒是越打越有步调,遵守着乡兵团的训练里面,阵形是重中之重,摆好了阵形,同进同退,协同作战,尽可能弥补个体的不足。
“嗖!嗖!嗖——”
而不远处,还有花荣负责压阵,一箭箭射出,尽可能地降低乡兵的伤亡。
在这样的配合下,当萧乞薛认清大势已去,想要寻机逃亡时,已经被史文恭探手活捉了过来:“辽狗,纳命来!”
眼见这位头领被活捉,骑兵更是全被屠戮,那些家丁也开始伏地投降。
乡兵团留下看守降卒,打扫战场,花荣见了,立刻回归主阵:“兄长,我军胜了!”
李彦关心地道:“伤亡如何?”
花荣低声道:“十人以下阵亡,受伤的有三十多人。”
“挺多的了……”
李彦想到这些日子训练时,那一张张年轻淳朴的面庞,叹了口气:“与辽军交锋,不能只靠斗将,每个人的力量都至关重要,但练兵就是如此,得狠下心来,被小心照顾的士卒,是当不了真正合格的士兵的。”
“当然,有你们这些武艺出众的将领优势,也不要一味让乡兵用去人命填,所以我让你压阵,又有史文恭冲锋陷阵,减轻了许多难度,现阶段就是建立信心,任何事情都要有个适应过程,接下来才可以慢慢放手了!”
花荣皱眉道:“这史文恭确实是猛士,但一味独行,怕是不能为将。”
李彦道:“将他唤来。”
花荣折返后,徐宁策马来到边上:“乡兵训练的时间太短,练成钩镰枪法的还太少,不然只要他们出马,就足以对付这些辽人骑兵。”
李彦道:“特殊兵种再强横,也不可完全作为依仗,你在训练中也可以改良钩镰枪法,使得它更适合普通士卒使用,如我传你的林家枪法那般。”
对于乡兵的训练中,他起初自称林教头,后来在众人口中变为了林总教头,因为卢俊义任枪棒教头,花荣任箭术教头,徐宁任枪术教头,所传的正是钩镰枪法。
这门原著里用来大破“连环甲马”的枪术,是一等一的练兵招法,练成后“或是马上,或是步行,都是法则,端的使动,神出鬼没”,可谓特殊兵种,初期无疑是利器,只是李彦考虑的不仅仅是这一战,所以讲究的是均衡发展。
他更希望看到的是,徐宁的钩镰枪法能够化繁为简,高深的部分作为家传绝学,简易的层次则让军中普遍学习,互相都有裨益。
徐宁早就得林元景传授林家枪,而这段时间也被李彦教了一遍林家枪,精妙之处令他获益匪浅,此时得以提醒,已是目光闪动,思索起来。
就在徐宁脑海中闪过一个个施展枪法的光人时,史文恭提着俘虏萧乞薛,来到面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