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澈,一路流淌。
她谨慎的观察片刻,然后爬上森林边缘的一棵巨树,登高往部落的方向眺望了好一会儿:没有有人追来的踪迹,也没有什么大动物的行踪。
太棒了!
其实想想,就是森林里有狼,也不会很多,她可能会一直走运,住上一年半载的都遇不到狼,按照食肉动物与食草动物的比例来算,如果森林里食物链最高端是狼的话,可能不会超过50头,可能有一窝,也可能有两窝,但森林里那么多食物,狼又不会饿到,不会想到要攻击两足动物的。
所以情况还是非常乐观的!
*
重回森林,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没有别的地方好去,更不想再去什么原始部落了。原始人再友善,但真要有人用暴力征服你,你还是没有办法,这样还不如她一个人呢,她不见得就会死在森林里。
阿鸿,不知道他怎么样了。阿鸿教她很多,比如怎么用套索装抓兔子的陷阱,怎么用弹弓,怎么打磨石刀。他干活的时候,她总是好奇的问来问去,不知不觉就学了很多生存技能。
打火机只剩下一只,不过她已经学会怎么用木片和泥土保存火种,小心一点,也不是太难。她打算回到巨石那儿,尽快打造出小屋,同时抓很多兔子,采摘树果子,为了过冬的食物储备忙碌。一个人是很难,但在一个安全的环境比较重要。
在溪水边休息了一会儿,又洗了脸,脱了T恤,仔细清洗了上身,确保血污都洗掉了。
小瓶面霜还有大半瓶,珍惜的挖了一点点擦脸:能用到冬天吗?只有15克的话,恐怕用不到冬天了。原始社会的女人不懂、也没有东西用来保养皮肤,再加上风吹日晒,所以皮肤都很粗糙。像她这样皮肤细致脸上没有干皮的女人在红松部落里绝无仅有。
所以,是因为这一点的“不同”引来了心怀不轨的男人吗?
她晃晃脑袋:别想了,不要从受害者的角度去想这件事。
很快穿回T恤,背上背包,顺着溪水,往森林深处走去。
*
不困,但饿了。
仍然是在小溪里抓到了鱼,尽量快的清洗,点了火堆,做了烤鱼吃。
她带了一小袋盐,带了一把小石刀。本来她是不打算带走部落里的任何东西的,但临走,又觉得既然有盐,不带走一点好像太笨了。
石刀也是为了防身才带的,这把石刀是阿鸿做给她砍树枝用的。唉,有了对比,才觉得阿鸿真的算是个不错的男人了。
她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决定将这些她生命中的过客统统遗忘。
*
经过上次在溪水边残留火堆残迹的教训,现在,她会在熄灭火堆后,尽量将灰烬冲走。
也不要在水边多做停留,就是要休息,也要在树上休息。
她往前走了1公里左右,挑了一棵巨树,上树,休息了有半个多小时,等腿脚缓过劲儿来,再继续上路。
一路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看到了几条蛇,大小颜色各异,但没有太大的蛇,也没有可怕的巨大的蟒蛇。
没有狼。
鹿,看到了几只,见到有人,立即惊走了。
小虫子什么的,已经不在她的视线范围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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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回走要比“走出来”快,因为知道目的地,心里有谱。
食物是鱼和野兔,野兔笨得很,基本下5个套能抓到3只,一顿根本吃不完。兔肉也不难吃,嫩嫩的,用紫苏叶和盐稍微抹一下,一顿能吃掉一只兔子。
树果子品种也很多,用不着太仔细就能找到许多,一棵果树能结至少上百斤果实,敞开肚皮吃也吃不了太多。物产丰富真的是太好了!
兔子皮没有留,因为没法很快晒干。按照兔子的繁殖速度,压根不用发愁回到巨石那儿抓不到兔子。路上一直在计算要抓多少只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