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马小莲去探望马忠的日子,大清早马小莲收拾好东西,叫上黄莘儿便打算前往书院了。
恰逢今日是城里五日一聚的大集,此时太阳还未完全升起,正是秋高气爽,逛集市的好时间。
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自己中意的铺子前停下脚步,看看哪个适合自己。
两人穿过人群,因为人声过于鼎沸,马小莲不得不提高了声音,“莘儿,我去那边,如今入秋了,我给小忠买几副厚些的袜子去,你先在这边自己转着。”
黄莘儿闻言点点头,“行,那我在这边转转,你去。”
一打眼看见一个卖笔墨纸砚的老爷子,每个摊子前都熙熙攘攘的,和他这冷冷清清的地方一对比,感觉有些寒酸了。
黄莘儿在人群中穿梭,很快便来到了摊子前面,老爷子笑容慈祥,询问她有什么喜欢的。
黄莘儿想着跟金元认识的也有一段日子了,身为朋友不送些礼物有些说不过去,便挑了一支极细的狼毫,她在手心感受了一下,笔尖柔软,若是写起字来,定然是极舒适的。
金元给她写的那些个情诗,虽被她一一退回了,不过字里行间也能看出金元的文采非凡,字迹也隽秀清雅,都说字如其人,用在金元这个翩翩少年郎身上,当真再适合不过了。
老爷子见她拿着狼毫似在犹豫,便笑着解释道:“姑娘可真是好眼光,老夫这一排毛笔里面,也就属这几支狼毫为上品。”
黄莘儿笑着将狼毫递给老爷子,让他包起来,一边掏钱一边道:“其实我也不过是看对眼了,若是让我说出那个好,我还真挑不出来。”
两人随意聊了两句,黄莘儿便拿着毛笔离开了,不多时马小莲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手中多了一个小包裹,应该就是给马忠买的袜子了。
“你又给小忠买东西了?哎呀,不必每次都买的,他那孩子又不懂得好坏。”马小莲以为这毛笔是黄莘儿给马忠买的,便笑着打趣道。
黄莘儿笑笑,并没有接话,拿次去看马忠不带礼物的,说实话,除了带礼物她实在想不出什么看起来和马忠亲近些的办法了。
这次她给金元带礼物,也就顺带给马忠带了一支毛笔,若是买一样的就重了,也就体现不出两个礼物的意义了,黄莘儿便在其他的毛笔里面选了一支看得过去的。
“我猜你们今天回来,早早便叫了马兄一起过来等着了,果然没错。”大老远就听见金元有些阳光的声音,黄莘儿听到之后,便自然而然的跟他挥了挥手致意,至于马忠,每次来他都爱答不理的,黄莘儿也没必要热脸贴他的冷屁股。
“还没吃饭,来,我做了些小笼包,一起吃点?”马小莲看马忠似乎兴致不高,以为他这是等久了有些烦了,忙招呼几人找了个位置坐下。
黄莘儿把毛笔递给两人,金元有些意外,“呦,还有我得份呐?”说着把外面的包装打开,露出里面精致的狼毫笔来。
马忠也同样打开了外面的包装,一眼便看出了他和金元两支毛笔的不同之处。
黄莘儿又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也是凭着喜好买的,自然察觉不出什么来,可马忠就不一样了,他上了这么多年的学堂,对毛笔不说精通,可还是有些了解的,加上他平素最爱钻研这个,也是为了方便在别人面前吹嘘,没想到在今天用上了。
黄莘儿给金元买的狼毫,大概能买十几支自己手里的破玩意了,马忠咬牙切齿的想。
黄莘儿没有察觉出马忠此时的不满,毕竟她从没真正把目光放在他身上过,对黄莘儿来说,马忠不过是自己好朋友的弟弟,喜欢她的人已经死了,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之所以来也是顾及马小莲的情面罢了。
她和马小莲都是没吃早饭来的,也是怕到了这干看着他们吃尴尬,而且一起吃饭也比较有气氛,此时她一边吃着早点,一边和金元有说有笑的,不知在说着什么,马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