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此刻看狼王,越看越好看,她若真是慈航仙姑转世,能有这样一个坐骑,想必也该知足了。
狼王感觉林雪看他的眼神里,满是星光,心里也有些小雀跃,却不知道,林雪只是单纯的想要骑它。
“狼兄,”林雪声音从未有过的温柔,“我脚受伤了,你顺路的话带我走一段呗?”
狼王抖了抖身上顺滑的毛,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不过还是点头答应了。
将来回到了现实生活中,队长若是知道了他真正的身份,估计会当场打个地洞钻进去吧。
想到这,狼王心里偷笑,让林雪骑到了她的后背上。
“辛苦了,我想要去临澧镇,你带我走出这片山林就行了。”林雪抱着狼王的脖子,好舒服啊。
狼王的块头要比普通的狼大上很多,所以奔跑起来的速度也是惊人的,不过这会儿他特意放慢了速度,怕林雪摔下来,同时也想和她多呆一会儿。
毕竟在狼王的心里,林雪是他生命里的一道光,可惜在林雪的心里,他就是芸芸众生。
“谁家的清笛渐响渐远,响过浮生多少年,谁家唱断的锦瑟丝弦,惊起西风冷楼阙,谁峨眉轻敛,袖舞流年,谁比肩天涯仗剑……”林雪唱起了歌。
在学校里,林雪的名气一半因为她长得漂亮,人也仗义,另一半就是她唱歌唱得好,很多次晚会都献唱了不说,还参加过比赛,最后若不是她父母不想她进入娱乐圈,说不定已经成为大明星了呢。
狼王难得如此惬意的独享林雪的歌声,脚步也轻快了不少,做一头狼也挺好。
“行了,就到这里吧,剩下的路我自己走,你回去吧。”林雪看过导航仪,再往前走恐怕就会遇到人了。
狼王不舍的放下林雪,用爪子刨地,然后趴了下去。
林雪眨了眨眼睛,“你的意思是说在这里等我吗?”
狼王点头,这默契,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我恐怕回来的不会太早,你晚些再来等我也可以。”林雪又抱了一下狼王,“多谢你了,狼兄。”
狼王又一次傲娇,队长又抱他了。
林雪转身,瘸着脚往临澧镇走去,穿过小树林刚好遇到了一辆送货的牛车,赶车的老伯见林雪走路不方便,便主动带了她一程,将她送到了临澧镇。
进入临澧镇之后,林雪才发现这镇子并不大,与塘边镇相比,不管是街道建筑,还是商铺住户,都差了一大截。
住在这里的人,恐怕不会买布偶,毕竟人只有达到了温饱才会追求更高层次的心理需求和欲望的满足。
但既然来了,总不能轻易的打退堂鼓,林雪开始在大街上寻找目标。
走了许久,终于被她看到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妇人,谭穗春,二十二岁,临澧镇千户的女儿,嫁给了华盛药铺的少掌柜的,生活殷实,个性比较强势,花银子如流水,常常因为此事与夫君争吵,这会儿正盯着一个好看的木棉花的玉钗纠结到底要不要买呢。
林雪走过去,拿起那个木棉花的玉钗,“老板,这个多少银子?”
“十五两。”
“我要了。”林雪看似十分大气。
“喂!”谭穗春气得跺脚,“这个可是我看上的,就犹豫了一会儿,你怎么就给抢了?”
“你也喜欢?”林雪故作惊讶的问道。
谭穗春瞪着林雪,可不是喜欢嘛,但为了防止她大手大脚,如今她夫君将每个月的花销都给定了量,这个月刚开始,她就花光了月银,不管她怎么闹,夫君就是不再多给,她都要愁死了。
“这玉钗我戴着的确不太合适,还是和小娘子最为相配,便让给你吧。”林雪又故作大方。
“让给我了?”谭穗春高兴,但随即又皱起了眉头,“我出来的急,没带银子。”
“没事,送你了。”林雪摆手,财大气粗的样子,不由让谭穗春疑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