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何时能卖。
秦深大喜,忙问价格,只可惜便宜的价格只有一回了,牙行咬死了旁边的铺子都是一百八十两一间,一点儿价格也不肯让。
这可是翻倍不止的价格了,秦深又犹豫了,那条巷子也不过是因为自己家的酒肆才值钱罢了,这么些年了,也没见卖出去。
可一百八十两如果换别的位置,又是连个渣渣都买不着,就说秦深第一家店附近的铺子,基本都涨到四百两左右了,秦深想着酒肆旁边弄个小吃店,卖些炸薯条炸鸡之类的下酒菜,想必生意也会不错,便咬牙买下了旁边那间铺子。
他自己名下已经有了铺子了,这个铺子就写在了林秋名下,林秋原本还不明所以,直到到了立公文时才知道自己名下竟然也是有资产的人了。
“这是做什么?你买的写在你名下不就行了吗?”
林秋原本不乐意,实在不行,这写在孩子名下也好呀,只是牙行的人劝道:“秦夫郎您这就不懂了,秦老板也是为了您才写在您名下的,要说夫君就是要愿意为夫郎花钱还是心疼您呢,不然若是被别人哄骗了,才更是得不偿失,总归你们是一家人,夫郎拿着铺子,还能亏了咱们秦老板嘛?”
林秋被劝服,心里也是美滋滋的,反正早晚都是孩子的,是谁拿着又如何呢?
秦深本来也打算给孩子名下也购置一套铺子,只是这个铺子还是要尽可能买在最繁华的地段,这样以后嘤嘤无论是自己做生意还是收租子,都能轻松的生活。
要买在繁华的地段,可不能着急,也不能轻易下手,谁知道二十年后镇上又是个什么情况?再说了他手上的钱说不定还不够呢。
还是继续挣钱,努力挣大钱才行。
秦深酿的啤酒也都已经可以喝了,他提前在家里做炸鸡、炸薯条等,弄了一堆炸物来,配着啤酒喝。
啤酒度数不高,而且自家酿的,小麦味很浓,林秋喝了一口便喜欢上了,俩个人就着冰啤酒在庭院里吃炸薯条炸鸡,又舒服又畅快。
炸薯条酥脆,蘸着番茄酱吃又是另外一种风味;炸鸡外面的面包糠炸得又脆又香,咬一口,裹在里面的肉汁流出,里面的鸡肉保持着肉质的鲜嫩和美味,一口咬下去口感层次丰富,实在是好吃极了。
秦深不想让别人知道啤酒也属于酿造酒,干脆起了个“麦饮”的名字,就放在酒肆旁边的小吃店配着卖。
炸薯条、炸鸡做起来都简单易学,但是炸鸡的腌料是秦深自己调配的,还加入了一点辣椒,裹在外面的面包糠也是秦深自己炒制的,所以即使是想要学,估计也没有这么容易;炸薯条秦深更是有技巧,切好的薯条不仅要过水、焯水、还要冻上几个小时再炸才会酥脆。
秦深放在店里的都是自己已经加工过的原材料,自然也不怕别人偷师,但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买了人去店里做事——他如今手上有钱了,不再扣扣嗖嗖的请人,而是干脆花钱买下来,这样干活的人既忠心又能干,不怕他们跑了。
炸薯条和炸鸡,再配上冰凉的啤酒,很快秦深的这家店又成了镇上新的潮流。
镇上读书的孩子,下了学都想去买上一包薯条边吃边回家,一大包薯条可以吃个半饱,才五个铜板,镇上能读书的孩子都不缺钱,都愿意买点薯条回家。
再有钱一些的,就愿意买上一对炸鸡翅或者是一个炸鸡腿,十文钱便能吃上喷香的肉。
至于套餐,想要喝“麦饮”的人,则必须购买一个套餐才能配上,而且“麦饮”里面加了酒,小孩子便不能喝,只有成年人才能过来买。
一个套餐要三十个铜板,小孩子大多舍不得,只有爹娘带着的时候才会闹着要买,秦深也安排了说辞,言是“麦饮”里面加了酒,孩子喝了不好,让父母不给孩子喝。
用大油炸出来的东西就是喷香,多少人都败在了炸物的手里,每天闻着了就会忍不住进去买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