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觉得白昀希没救了, 确切的说,是白昀希的眼睛。
就苏笑笑这么小嘴微张, 一脸傻-逼智障赶快去医院看神经科的表情,他居然用白昀希那双无机质玻璃球体看出了一丝丝可爱,哦,不,是很多很多可爱。
可爱, 想日。
沈云想来一根冰激凌降降火——
最好是香草味的。
“哦,我看错了。”他面无表情地朝外看了一眼,夜色苍茫, 廊灯路灯车大灯, 什么灯都有,唯独没有月亮, “其实,我就是想拜托你买根冰激凌。”
“冰激……凌?”
苏笑笑以为听错了。
卓先生这样不苟言笑、被害妄想症严重的男人,怎么会喜欢这么甜腻腻的东西?她以为只有沈云喜欢。
哦,不对, 沈云也不“喜欢”。
他会在成功谈成一单生意后,奖励她一支冰激凌,别墅的冰箱内, 永远会存有一只豪华型香草冰激凌桶,她咬一口, 剩下的他帮她吃。
原话是:“你是女孩子, 吃多了肚子会痛, 我不舍得。”
沈云也是会说甜言蜜语的。
……虽然她不怎么爱吃冰激凌,更不爱吃香草味。
“对,香草味的。”
沈·昀希煞有介事地点头,“可以吗?”
苏笑笑不太明白他的逻辑,莫非也是跟沈云一样的理由,譬如男人不能买那么娘的东西?
“你自己可以买——”
“男人不能买那么娘的东西。”
苏笑笑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如果说,由于卓先生与救命恩人面貌相似,她一开始抱有一定程度好感的话,此时也因他与沈云某些过分相似的特质而准备敬而远之了。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片粪坑。
哦,不对,粪坑其实是有主的。
“我女朋友喜欢香草味的冰激凌,但是我去买,总觉得,”沈云挠了挠后脑勺,“怪怪的,所以想拜托一下你。”
沈云觉得现在的自己气场简直两米八。
一方面在笑笑面前树立了白昀希和女朋友很恩爱的假象,另一方面,能因为一起买冰激凌,多相处一阵,还不怕造成误会。
笑笑这么软萌可爱的姑娘,一定会答应一个深情男人的诚挚请求的。
一阵音乐铃突兀地响了起来。
“哎?你不舒服?哪儿不舒服?严不严重?行,我现在就回来。”
苏笑笑随手接起手机,接到一半捂着电话,朝电梯指了指,“抱歉,舍友不太舒服,我得上去看一看。”
沈云:……
别以为他没看见她点的是,Q、Q、音、乐。
他呆愣愣地看着苏笑笑挥手做了个再见的姿势,然后像只兔子一样迫不及待地“哒哒哒”跑远了。
[百变者1.0],剩余时间22分钟。
沈云站在酒店大堂里,却仿佛行走于凄风苦雨里,脑子里不断循环着:被嫌弃了,被嫌弃了,被、妹、子、嫌、弃、了。
雷锋先生在耳边猖狂地大笑,连前台看他的眼神都有点怪。
沈云决定抓紧时间出去逛一逛,好不容易能重新做个人——从前台那借了把伞,头也不回地往外走。
他预备打个电话。
白昀希的手机居然在兜里,沈云尝试用大拇指摁住home键解锁,“唰”一下,手机开了。
[你将白昀希所有参数都copy过来了?]
[是。]
沈云下意识往下瞥了一眼。
雷锋先生:……
所幸沈云的节操还没掉光,他咳了一声,若无其事地按了一串号码,打给了自己的私人号。
电话那头响了很久没人接,就在沈云快放弃的当口,那边通了。
沙哑的几乎刮耳朵的嗓音:
“喂?”
沈云正想说话,那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