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方北城门,血牙跳下马背,将马交给随行之人,拍了拍双手,恭敬的朝马周抱拳一礼。
这个简单的动作,说明了很多东西,突厥人见礼习惯单手抚胸,抱拳是大唐武者之间的礼节。
在他身后,执失思力亦是拱手一礼,两人用的都是唐礼,心意昭然若揭。
马周朝他们微笑着点了点头,让人安排他们的随从去休息,然后亲自带着他们进入城中。
“血牙首领,难得来一次朔方,我带你随便逛逛如何?”
面对马周的邀请,血牙客气的表示客随主便,这次南下的目的,就是投靠朔方,对,投靠朔方,而不是大唐,他在心里如此重复了一句,跟着马周走入城中。
执失思力回头看了一眼来时的水泥路,这是他第二次来朔方,若是有什么变化,那条硬化的灰色官道让他感到惊奇不已,还记得第一次来的时候,这条路还是坑坑洼洼的土路。
“哦,对了,这位是执失思力,执失部的年轻酋长,这次随我一同南下,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马主事,那件事儿,王主事应该跟你提过了吧?”
血牙将执失思力介绍给马周,后者朝执失思力拱了拱手,道:“王主事已经说过了,不过,郎君见不见你们,我也不能决定,一切等郎君回来再说吧。”
“呃……好,恭敬不如从命。”
走过长长的城门道,随着一道刺眼的光芒闪过,眼前的繁华景象显现在二人跟前。
血牙错愕的看着眼前人山人海的街道,脑海里回想起几个孩子回到部落后的抱怨……
‘父亲,我们为什么不干脆住在朔方啊,那里才是人住的地方,咱们这里什么都没有。’
‘朔方有好多好吃的食物,比乌乐集市还多,而且那里的集市每天都有,过去咱们十天半个月才能赶一次集,但在朔方,人们天天都在赶集,可热闹了。’
‘……我不想住帐篷了,冬天冷死了,学馆里随便一间教室,也比我们的帐篷舒服……’
原来这就是朔方!
血牙站在街道上,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行人,其中大部分是汉人,但其他部族的人也不少,除了黑头发黑眼睛的人种之外,还有一些金发碧眼的白人,一些浑身漆黑无比的黑人,以及头发又卷又短,看着像是修士的棕色人种。
“怎么了,血牙首领?”
“啊,没事……抱歉,让马主事见笑了……我第一次来朔方。”
马周回头与他呵呵一笑:“不碍事,既然血牙首领感兴趣,那咱们就一路慢走慢逛,你们二位乃是贵客,今日马某就当个向导了,你们想去哪里,咱们就去哪里。”
···
“马主事,城里为什么这么干净……”
“我的个狼神呐,那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只有两个轮子还跑得那么快,那个人明明脚都没有碰到地面……”
“执失思力,你快看那个……马主事,朔方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这个土豆饼真好吃……这种酒也很好喝啊,为什么我在乌乐集市都没喝过,王主事真是不地道……”
“嘿,你们还在城里排水沟里养鱼啊……啊,这鱼还能够净化污水,学到了……”
···
一整天的时间,血牙和执失思力在马周的亲自带领下,算是彻底领略了朔方的各种人情风光,除了一些极其重要的地方没去,他们三人几乎将朔方东城走了一个遍。
入夜的时候,席云飞从桃林回来,亲自设宴,想在席家庄款待二人,得知这个消息的血牙与执失思力受宠若惊的向马周求教大唐的礼仪。
马周斟酌了一番之后,先是带他们去澡堂子洗了一个澡,又命人送来了两套当下最流行的飞鱼服,这两人都是马上的汉子,穿上飞鱼服倒也英气十足。
华灯初上的朔方东城更显昌盛,街道两侧的路灯就足以让他们二人惊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