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又菱醒来的一瞬间怔了一下,只觉得顶上的华丽吊灯在自己的眼中虚晃了一会儿。
眼前的场景是如此的熟悉,又让她感觉到些许的陌生。
这是她和付勋州共同生活了三年的地方,周又菱最清楚不过。这房子里的每一件装饰品,每一样摆设,几乎都是她经手。
这一晃,离开这里已经一年多的时间,可再次来到这里,一切仿佛不过是昨天。
周又菱记得,以前若是付勋州在家,她每天早上一定早早起床准备早饭,每天变着法子做好吃的。她喜欢家里的那些花,总喜欢站在花前发呆。婚后的日子有些无聊,她报了插花班,也报了书法班,为了能够配得上付勋州,她努力在做一个合格的豪门妻子。
如今看来,还是做自己最舒服。
“醒了?舒服点了么?”
突然有人开口。
周又菱转头,就见端着托盘正往向自己走来的付勋州。和付勋州一并进来的,还有那只比熊犬小白。
小白现在大概早就将周又菱视为自己的女主人,摇着尾巴直接跳到床上扑进了周又菱怀里,激动异常。付勋州回来南州市的时候就把小白带上了,一直细心照料着。
周又菱笑着抱起小白,视线却下意识跟着付勋州。
虽然一切迷迷糊糊的,但周又菱记得清楚。因为感冒的原因,周又菱在柏令雪的婚礼上难受得眼冒金星,幸好碰上了付勋州。是付勋州把周又菱带回来的,不仅一路上照顾,更是直接将她抱上了楼。
付勋州早已经褪下了今天中午参加婚礼时的穿着,此时一身休闲,整个人看起来也增添了一番柔色。
“你干嘛带我来这里?”周又菱问。
付勋州把餐盘放在床头柜上,转而坐在床畔,他先是伸手摸了摸周又菱的额头,再拿了体温枪给周又菱测了测体温。
“37.2,看来脑子没烧坏。”付勋州说。
周又菱靠坐在床头,闻言瞪了眼付勋州。
懒得和他多计较。
付勋州说:“来,吃点东西。”
他说着端起餐盘上的一碗粥递给周又菱:“你中午没吃什么东西,现在已经半下午了,肯定饿了吧。”
付勋州不说还好,一说周又菱倒真的觉得自己饿了,尤其闻到这碗香喷喷的南瓜粥。
南瓜的香味清爽又香甜,让人是食指大动。
周又菱不客气地接过碗勺,正要大口吃粥,被付勋州及时阻止:“小心烫。”
可周又菱还是被烫了。
舌尖被烫了一下,差点没让周又菱扔了手上的南瓜粥。
一旁付勋州无奈摇了摇头,接过周又菱手上的南瓜粥来,说:“先凉一下。”
周又菱被烫得想哭,双眼泛着泪光。
付勋州俯身靠过来,低低地在周又菱面前道:“来,我看看。”
周又菱摇头,嘴巴闭得紧紧的。
跟自己的前夫吐舌头什么的,也太羞耻了吧!虽然他们更羞耻的事情也做过了。
两个人靠的很近,付勋州的气息就在眼前。周又菱突然不敢直视,只能垂下头。
付勋州倒是没有再强求,他低头用勺子轻轻搅动碗里的南瓜粥,企图让粥快点凉下来。
周又菱从床头柜上找到了自己的手机,第一是先看了眼时间:下午四点四十。
如果说她是中午一点多来到这里,那至少睡了有四个小时。也太能睡了。
刚想着,周又菱忍不住又打了个哈切。
反观付勋州,他倒是一脸淡然。
周又菱又点开微信,里面有很多未读消息。
聪诗:【搞了半天,伴郎居然是我小时候邻居!】
聪诗:【菱菱去哪儿了?】
聪诗:【高跟鞋穿得我脚超疼!】
大致浏览了一番,周又菱直接翻到最后一个消息。
聪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