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要说起来, 被香味吸引来的大部分人还是城里人。
本身手里也不差这几钱。
如今花起来也更加理直气壮。
如果说前面的猪耳还不算真正的肉,看着也只是叫人起了兴趣。
那么接下来有个城里布店的老板要了唯一一个蹄髈,那真是叫人垂涎三尺了。
大蹄髈炖得软烂, 被轻放到墩子上时还“duang~duang~”晃荡, 那外头包裹的大片肥肉被炖得没了肥腻, 只留下满满的胶质, 一刀切下,嫩白的肉皮包裹着丝丝分明的大肉, 用手轻轻一压,还有几滴肉汁滑落。
这哪里是蹄髈, 分明是初春时节最诱人的美味!
尤其是等老板切完了肉放置在一边油纸包里, 撒上葱花和蒜泥, 又淋上一小勺卤汁,那喷薄而出的香味, 简直了!
便是那再怎么不爱吃肉的人, 呼吸着冷气看着这一幕, 恐怕也难以抵挡住大肉实打实的诱惑。
很快,店门口就排起了队, 比起那真正的百年老店依然不足, 但是看起来倒也没有上午那么凄凉了。
有钱的买个大肉,没钱的买断耳朵尾巴或是鸡鸭的爪子翅膀,倒也能吃个味道。
等到时近傍晚,周若明带着人来“捧场”的时候, 那一锅卤肉早就卖光了。
便是他都没想到,这温温柔柔小姑娘卖的竟然是卤肉,还是那样豪放售卖的卤肉。
这样的好生意持续了好些天。
陈婉娘又按照京城人的口味调整了食材和调味,生意果然更好些, 刚好经常来买卤肉吃的客人中有一个人是城里肉铺的老板,陈婉娘当即跟他定下了每天来送肉,很快,整个行当都步入了正轨。
就连那老仆都乐呵呵地觉得,这家里小娘子的确是有做生意的脑子。
不大的店铺生意反倒要比那些临街店铺还好些。
却偏偏没人去闹事,偶尔有些街头混混,看着一个小娘子和一个老头看店,想去敲竹杠,还会被同行的人拉住,指给他看那店铺门柱上一个小小的标记,一个篆体的周。
一看到那标记,不仅仅是原本要闹事的街头混混,连边上看热闹的混混们也忙缩了缩脑袋。
他们里面有些人可能不认识字,但是却也将那篆体牢牢记在心里。
丝毫不敢冒犯。
要了命了,那可是周家的产业,谁敢去搞事情,到时候别被那小太爷给踢了脑袋。
陈婉娘自然不知道那些背地里的事情,一时间还暗自感叹,不愧是天子脚下,秩序分明。
不得不说,这也是个美好的误会了。
再说谢景,他自进了这军器监,可真是如鱼得水。
每日里除了研究军械几乎没有别的事情需要做,在那栋院落里人也少,不需要他处理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正适合他这样的人。
偶尔,他也能感觉到身边有些人在观察他,不知是哪方人派来的。一开始盯他盯得格外仔细,几乎是连吃饭喝水说句话都要盯着。
谢景也不管这些,他心里坦荡荡,且他还有自己的计划,更是没时间管这些疑神疑鬼的人。
每日照常和陈婉娘告别,然后孤身一人去军器监,和周老等其他人研究一下军械,再考虑一下下次该拿出什么新的设备来,忙到华灯初上再回家。
这样两点一线循环往复的生活过了有几年,他能感觉到盯着自己的人变少了,到最后也不过和军器监其他人一般,偶有一两个人躲在暗处观察。
谢景虽然不在意,却也松了口气,这代表着,上头的人是不会怀疑他了。
接下去,他也该拿出能证明自己价值的东西……
京城的确是个养人的地方,不过是搬来才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