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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34 章(1 / 3)

陈家之前那点儿地是带不走的,这年代就是这样,你离得远了,除非有权有势能够让人看着下头的地不被人糊弄,否则,这点儿地,谁近是谁的,简直是强占有理。

李秋兰是不能卖地的,地是什么?地是根。她要是想卖,当下那位老古板的七叔就知道她是打算走了不回来,头一个要怀疑她有外心,怀疑她会坏了陈家的孩子(陈明康),到时候怕是走不了。

所以,只能租,一事不烦二主,顺便找七叔多领几年的地租钱,免得在外头一时半会儿找不到资金来源。

七叔既肯放她走,也不在这个上头压她,钱给了,还叮嘱:“外头可不是那么好的,若是有什么,赶紧回来,莫要坏了明康。”

他对陈明康,早年是补偿,后来就是看重了,又是陈家子弟,血脉里流淌的都是亲缘。

“您放心好了,我儿子,我还能不在乎”

李秋兰说话似有一股泼辣劲儿,收钱的动作倒是快,也不用契书之类的,有也看不懂,原主可是不识字的。

七叔很是尽心地问了他们怎么走,之后又帮着给安排了人家带路做伴儿,至于城里头的关系,还给了个地址和名字,说是早年的友人,可以去问一声。

这些老辈人的交友,不敢说极广,但极有,呃,魄力。

夤夜拜访,就敢去说过一次话的人家咣咣咣敲门,不怕被打出去,换成现代一帮夜猫子,要不是关系好,也不敢在凌晨三四点打电话叫人起床说话,只为自己的兴致。

李秋兰接了地址和名字,心中想着,大约也不是什么深厚交情,不然七叔一家早可以凭着这个上门求个帮助什么的,但估计也认识,又不是自己去求,不怕掉面儿,也能给得大方。

不管怎么说,这份心是值得感激的。

道了谢之后就走,很是干脆,陈明康有些念念不舍,陈娟也是,她对这里的感情深厚,别的不说,光是看着家中的锅碗瓢盆都不拿,心里头就不踏实,这是搬家?

抱紧了自己的小包袱,没敢吭声,陈娟在包袱里带了一套碗碟和一个小锅,特意用薄被裹了,外头看不出形迹来,这是违了李秋兰的意思的,她还怕李秋兰发现,睨了一眼。

李秋兰没在意,自己也拎着个包袱,里面装着些衣物罢了,对这世上的所有,她都没什么留恋,走得干脆又从容。

是的,走,他们这一路是要走着去的,两天的路程,跟着某位要去城里头干活的老汉一同,那老汉是隔壁村的,姓余,儿子就在城里头当个小伙计,也娶了妻生了子,就是城里头生活不容易,老汉和老妻不敢去那旮旯里打搅,干脆守着地在村里,只每月来往一两次,给城里头送些田产鸡蛋之类的,略作接济。

东西不多,也是个心意,农家别的不说,只要勤快点儿,养鸡还是很容易的。

陈家那些鸡,便被李秋兰一股脑给卖了,正下蛋的母鸡没有卖不出去的,剩下的鸡蛋,全都煮了,并余粮做的面饼,当做路上吃食。

“这城里头,可不好住啊!”

余老汉腿脚利落,就是有些驼背,背着一个菜筐子,里头放的都是些才摘下来的菜。水灵灵的,这些菜也不值个多少钱,他却要一趟趟往城里送,只怕在城里的儿子节俭,吃不上个新鲜菜叶。

这一筐子菜,自己吃不了还能卖些,放不久也不怕,过一阵儿,他还能送新鲜的过去。

一来一去,都是走路,并不费钱,只要不怕麻烦,时常去都是可以的。

城中不少卖菜的,不就是附近村子里头的?就是他们这边儿比较远,来去一回脚程快的也要走个两天半,若是摸黑走,倒是能够快些,路上也没什么难走的,就怕妇人孩子胆子小,不敢走夜路。

余老汉是不怕的,连夜走,还能赶在菜蔫了之前送进去,别的不说,他这菜筐子底下是有一层土的,保持着根须子还沾着土腥气,不至于早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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