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起得很早, 窗外天刚蒙蒙亮,是个有点阳光的半阴天。我整理好自己换了衣服下楼, 有点意外的看到了提姆坐在餐桌前。
“早上好。”我站在楼梯上, 伸出手握住扶手, 鼓起勇气抢到先机和他打招呼。
“好久不见,雪莉,”他扬起手里的咖啡杯冲我举了一下,语气里的熟稔就好像我们从来没有分别过那半年似的,“听说你要上学校的语言课?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呃,我想想——大概是吧。”我在阿尔弗雷德的示意下做到餐桌前, 心里冒出一种跃跃欲试的新奇感。提姆把一只没用过的咖啡杯冲我推过来, 我拿它到了大半杯咖啡,沾上舌尖的那种苦涩感把隔夜的疲惫冲去了大半。
提姆告诉我他会在庄园里住到开学前,只不过大部分时间可能都不在家就是了。布鲁斯昨天起程去了伦敦出差;迪克回到布鲁德海文去了, 我觉得有点可惜,没和他道别。杰森平时不住在家里,达米安要三天之后才能回来,我不知道他去干嘛了, 提姆没告诉我, 我就不打算问。
早餐过后, 提姆就重新回到房间去了, 美其名曰要补觉。我严重怀疑他的作息时间是不是经常这样日夜颠倒,不过眼下我自己要操办的事情还有一大堆,也来不及再担心他了。首当其冲的一项, 关于我的行李。我想了很多办法也没想到要怎样才能把那些集装箱搬到韦恩庄园,最后又开始怨我自己为什么不会开车,假如我会开车的话,说不定就可以想办法租到一辆车,把它们全都一起拉回来了。
我又想,或许那些行李不全拿过来也行。本来它们就算不上很多,假如我挑挑拣拣再丢掉一些,说不定多跑几趟,也能凑合将它们都搬回来。可是我要怎么从学校搬着大箱子回韦恩庄园呢?这里不是车水马龙的繁华市区,庄园本身就建在山郊里,四周方圆十里恨不得都没有半个公交站。骑自行车估计会把自己累死,打车又太贵,请搬家公司还要防着居心不良的人乱说话。当初是我不想让布鲁斯对外公开我的身份的,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当初的‘图方便’有朝一日也会成了‘麻烦’。
这件事愁得我一个头两个大,最后还要感谢万能又伟大的阿尔弗雷德细心的察觉到了我的纠结。我再三考虑之后把实情告诉了他,管家先生帮我联系了庄园的司机,顺利解决掉后顾之忧。
提姆是在下午三点钟左右再一次走出房间的,年轻男孩儿身上挂着宽大的T恤衫和短裤,踩着拖鞋,和其他同龄的青春期少年没什么区别。届时我正忙着把那几只密封好的箱子哼哧哼哧的搬进房间,提姆主动走过来帮我搬了最大的那只,还在进我房间的时候礼貌的请示了一下。
我当然没什么好不同意的,反正我才刚住进来,房间里的陈设几乎和酒店一样简单。
他真是个很绅士的人,我想。
“放在哪里比较好?”他帮我把箱子搬进屋,我正忙着整理书桌,随手指了一个方向。提姆把那只大箱子放在角落里,看上去格外轻松,手臂上的肌肉线条意外比我想象中要结实的多。其实我力气也不算很小,扛二十斤的米和面爬四层楼也不是难事,但和看上去文质彬彬的提姆比起来,我简直——不能比。
“太好了。”我拍了拍手,站起身来。“你力气可真大,呃,健身房的常客?”
“谢谢。”他抬了一下眉毛,脸上带着一种男孩儿们被夸奖后特有的神采,“我很喜欢运动。”
“这是件好事。”我一边转身过去撕开下一只箱子上黏着的封口胶带,一边想自己是不是应该也加大运动量。
我花了半个小时来收拾自己的所有行李,就像刚才说的,它们其实并不多。我环顾了一下自己的杰作——我把这里尽量收拾的还原自己原来的房间,可惜结果和我想象的差别有点大。我并不是说这里不好的意思,正相反,这个房间实在是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