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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怒急攻心(2 / 2)

侯麾下的骑兵有两个不同之处。一个是越骑营的坐骑产自朔方,是当年朝廷剿灭匈奴之后所获的精壮良马,个个高大健硕,奔跑如飞。另一个则是越骑营被皇帝划定为轻骑,讲求神速,不仅马鞍马镫蹄铁齐备,更是人皆双马。

骑术、良骏、战术,让越骑营刚出现在敌人的视野中,还没来得及示警,就如风一般倏忽而至。整个袁军左营当时就被太史慈所率的越骑踹破,骑军往来驰骋,左右砍杀,逼得营内的守军连连后退,气得急匆匆赶来在压阵的张勋脸色铁青、脖子发红。

明公,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何如此忌惮越骑营了。

袁术在雒阳时曾担任虎贲中郎将,作为南军两位主将之一,他常与北军五校来往密切。当年汉室即便已是江河日下、国力衰微,都能以北军五校为精锐主力,成功剿灭黄巾。可以想见光是那时的北军尚且精锐,更何况是如今被皇帝重整、操训数年的新北军?

记得当初田畴下汝南击败孙策,除了他与郭嘉个人出色的谋略以外,手中以为凭仗的就是这一支三千五百人的越骑营。

阎象、李业不知道北军的厉害,只知道汉室衰亡,必然是由内到外所有方面都腐烂透了才会衰亡,可他们又如何能重视袁术的话?即便重视,也仍旧会拘于局限的思维,站在逊人一筹的角度做出错误的判断。

太史慈奋起勇武,持长枪在阵中冲杀数次,身后留下无数尸首,越骑营在他的初次指挥下几乎没有任何不谐。他们就像是个整体,杀人的机器,无论主将是谁,只要敢于带头冲锋,哪怕是山羊抵角,也会引群狮震吼。

张勋先后指挥兵马出栅助战,只能勉强拦住冲势减弱的骑兵,却根本拦不住眼前那名策马游走群敌之间的身影。张勋大怒,顿时感觉脖子上湿了起来,他下意识的一抹,手指尖满是殷红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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