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泽这个大腿,想必往后的日子能好过不少吧?
叶枝自诩不是多有出息的人,作为一个习惯了都市精致生活的女人,她从一个职场小菜鸡摸爬打滚到后来成为现象级美食博主,为的就是给自己最好的生活。
为了达到目的,她无所不用,当然犯法的事不做,有违道德的事不做。
用朋友的话来说,她就是个拼命三郎,大学毕业后不搞爱情不搞家庭,只顾事业,最后结局是挺好,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谁晓得就穿越了呢?
如今穿到六十年代末,叶枝并不希望自己的青春就这样消耗在广袤的北大荒。
她想逃离这里,想回城,那里才是属于她的天地。
只要能重新回到城市,或者在北大荒过上舒适的生活,她不介意使用一些手段。
比如……抱赵良泽的大腿!
要是这粗大的腿儿被自己抱住了,往后跟在他后头干活儿,关系好了以后,说不定还能混个秘书助理啥的当当,荣华富贵不就来了吗?
四舍五入,这不就相当于穿越到九十年代找到马爸爸,然后抱住大腿跟他混,二十年后直接成了首富的左膀右臂吗!
越想越觉得自己未来可期。
这边叶枝思维发散到外太空,那边威严地站在人群中的赵良泽还不知道,此刻的自己已经成了某女眼中的肥美鲜肉。
……
知青们因为赵良泽的话踟蹰原地许久,副队长庄磊过了会儿又撂下一棒子:“咱们北大荒什么都没有,就蚊子多,这里的蚊子比苍蝇都大,咬人跟吸血一样。你们要是不怕,尽管试试。”
说罢似乎想起什么有意思的事,嘿嘿一笑:“北大荒的蚊子保准把你们这些细皮嫩肉的小娃娃们伺候地一觉不起。”
果然,说完众人立马就蔫儿了。
知青们悻悻地踏上回知青点的路,跟在他们身后的庄磊语重心长地絮叨:“这算得了什么,第一届来的知青连房子都是自己造的,你们还不知足。”
林亚菲踉跄地走着,边垂头嘟囔:“那我还不如自己造新房子住呢。”
“你说啥?”庄磊一个眼神杀送过来。
林亚菲激灵地寒毛竖起:“没!”
……
午间阳光大作,初秋的北大荒却丝毫不觉得温暖。
阳光将知青们一张张稚嫩的脸庞照得金灿灿,也映黄了河水,映黄了莽莽荒原。
跳河的事儿在干部们那边关过了,却将知青们这边的火点燃地彻底。
原本提出抗议的就是以叶枝和林亚菲为首,结果跳河之后叶枝撂挑子不干了,大家伙的好感都在领导们面前败了个精光,最后叶枝又硬生生因为觉悟高而博了个好感。
你说说,这不是拿大家伙当猴耍吗?
欺人太甚!
知青们敢怒不敢言,即使心有不甘,却没人敢当出头鸟。
他们差点得了叶枝的便宜,现在又将责任全推给叶枝,说起来也是蛮可笑了。
其实如果叶枝能听见他们的心声,说不定会为他们鼓鼓掌夸上一句:不错,真聪明!你叶姐姐我还真就是个是修炼千年的老狐狸,跟我比心机,你们还嫩着呢!
活到二十八岁的叶枝本就不是什么单纯的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大学开始的兼职到穿越前的工作,叶枝已经在社会上经过了八年的洗礼,网络上什么妖魔鬼怪没有见过,就这……只是开胃小菜罢了。
再加上后来成为了各大网站的美食博主,在与许多黑粉对线过程中,早已学会了一手阴阳怪气技能。
瞥一眼林亚菲,叶枝勾起唇角。
这炮灰,谁爱当谁当去。
……
北大荒的初秋温度低,寒气冻得人骨头都痛,微风撩过肌肤,像是一层细密的针尖刺进皮肉,得亏身上披着一件好心大婶给的外套,能短暂地抵御一些寒冷。
一伙人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