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陆锦想的是既然要开始改变,那就应该由自己慢慢承担家里的活,尤其是养家这种事,他可不能像原身一样,还靠小媳妇养着。
没说话,他从孟云雀手里又把碗拿过来,另一只手撑着拐杖,在小媳妇意外和惊愕的表情中去了厨房。
孟云雀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也顾不得害怕,匆匆跟了过去,下一刻便眼神中尽是不敢相信。
他居然看到相公在刷碗。
陆锦很快就收拾完了,毕竟连个菜都没有,只有两个粥碗,好洗的很。
孟云雀全程看着陆锦刷碗,怯生生的不敢开口,不过在他洗完之后,马上拿过帕子,准备给相公擦擦手。
这次陆锦没拒绝,任由小媳妇给自己擦手,这让孟云雀稍稍有些安心。
饭后,孟云雀见没什么事便又坐在院子里刻木雕,他要是一天不做,家里就没有吃的东西了。
陆锦在屋里瞧着他瘦弱的背影,满是心疼,这么好的小媳妇,原身的脑子被驴踢了吗。
孟云雀平时一干就是一下午,他们的日子真的很艰难,一个木雕只能卖出六、七文钱,而刻一个木雕就要耗费小媳妇两个下午。
在这个时代里,陆锦大概知道物价,两枚鸡蛋一文钱,米更贵一些,所以从这个上来看,可想而知他们的日子,又加上原身那个混球样,折腾的便只有孟云雀。
他虽然是个双儿,但也是高门长公子,跟着陆锦一个农家子原本就很艰苦了,却还遇人不淑,摊上一个暴力男人。
孟云雀手里一直没停的干活,而陆锦则是在思考他现在的处境,首先得改善生活,这事必须最先提上日程!
陆家村处在清河郡,只有一条路通向城里,村里大部分都是农田,最西头则是靠着一座山。
老话说的好,山里都是宝,所以陆锦的注意就打在了那座山上。
村里的人都不敢去,说是有大虫,不过陆锦观察过那个山,山上的树木没有特别密集,多是一些低矮的灌木丛,而且村里的人虽然都这么说,但却从来没有人遇见过老虎。
就是有,陆锦也不觉得自己运气会这么差吧,险中求富贵,他考虑了一番便准备去山上找些好东西。
还有一点就是,陆锦他发现其实这个身体并不需要拐杖,走起来就是有些跛脚罢了,平时用拐杖也是因为原身习惯了,他觉得自己的腿还是伤的,所以不敢用力就一直用拐。
在小媳妇看不到的地方,陆锦没有拿拐尝试的走了几圈,确实没多大问题。
想到既然要上山,那他也没空手,做了一个简易的弩/箭,准备防身用。
孟云雀见相公拿了些木材进了房子,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虽然好奇,但没敢过问。
下午饭是孟云雀做的水煮红薯,陆锦觉得他已经饿得快头晕了,完全没有一点油星,这对于吃货的他,简直就是酷刑。
虽然红薯甘甜,但陆锦还是不爱吃,他把自己的分了一大半给小媳妇,看小云雀倒是吃的津津有味,让他看的也跟着吃了几口。
红薯很甜很好吃,所以我选择吃肉。
吃肉这个字眼,对陆锦来说,简直诱惑到了极点。
明天一定要去山上,能打点野味也好。
天很快就暗了下来,他们都没闲钱点蜡,也没什么娱乐活动,因此村里大部分人晚上很早就休息了,或者做一些夫妻之间的乐事。
所以现在摆在陆锦面前的就是这个问题,就一间卧房,房里只有一张床。
记忆里平时他和孟云雀就睡在一起,要是情绪上来了,就使劲折腾他,不然就是不管他自己睡了。
每天晚上孟云雀都怕极了,陆锦对他很粗鲁很凶,一晚上下来他浑身疼得厉害,有时候还会出血。
所以他最害怕的就是晚上。
不过今天开始会不一样了。
陆锦夜晚视觉很好,他看到小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