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和疯子的共同点是认知抑制都被解除,不同的是一个会在生活中的小细节里发现新的灵感,另一个只会陷入在幻想中分不清真假,永远疯疯癫癫。
约翰没疯,他很清醒,他只是走了一条别人都没走过的路而已。去往罗马的路又不止一条,他为什么非要走别人走的路,为什么就不自己走出一条来?
“在你眼里ibm在遭遇危机,但在我眼里ibm却在崛起。”
“崛起?”
迪恩·摩根不懂约翰的想法。ibm已经连续亏损了两年,亏损金额高达几百亿美元,现在已经到了不得不靠裁员,变卖工厂来止血的地步了,哪来的崛起?至少他看不到。
“是的,崛起。”
约翰十分肯定的又重复了一遍。
“你首先要对自己所做的事有信心,这样你才可能会成功。”成功的人都很偏执,因为他们要对自己所做的事充满信心才行。
乔布斯在造手机时,所有的技术员都认为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但他坚信iphone一定造得出来,并且十分有信心的跑到运营商那里签合同,最后iphone成了肾机,他成了乔帮主。
而在约翰心里他也有自己要坚持的东西,哪怕全世界的人告诉他这是错误的,他也会坚持下去。
“我相信ibm一定会改变这个世界我相信它会成为全世界最挣钱的公司。
所以我要回购股票,我要在股价最低的时候以最低的资金让它退市,让它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私立公司,让它挣的每一分钱都流进摩根家的账户里。”
约翰相信他的金手指加上ibm的技术和众多的大牛,ibm未来一定会非常挣钱。
既然确定了ibm未来一定能挣钱,那他干嘛不趁所有人都不看好时收回ibm,独自享受这一份成果呢?除非他对自己没有这个信心。
“你可能认为我疯了。”约翰朝迪恩·摩根伸出一只手,自信的道。“五年后,你会觉得我今天说的话不是疯话,十年后你会看到我今天说的全部都会实现。因为我相信自己,并且努力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直到到达的那天为止。”
自信有时候会像病毒一样传染,迪恩·摩根就被传染了,当他看到约翰眼里的自信时,他皮肤下的血液沸腾了,虽然理智告诉他这是一件疯狂的事,但内心却忍不住想跟着疯狂一次。
“哥……我能做些什么?”
迪恩·摩根说出这话时,终于明白曾祖父为什么安排他来ibm,因为他缺少了约翰身上那一份自信和魄力。现在他也要疯狂一次,哪怕最后失败了,那也没关系,至少他在这个时代曾经疯狂过,没有站在一旁做旁观者。
“如果你真想做点什么,那就把董事的职位辞掉,ibm还差一个副总裁,那才是干活的人。”约翰微微一笑,大长老的宝贝曾孙看来要被自己带坏了。
“我……我……能行吗?”迪恩·摩根害怕自己做不好。
“不是我能行吗?而是我一定能行,你要相信自己。要知道,站在一旁学,永远都是初学者,只有自己亲自做,你才能获得属于自己的经验,不要害怕犯错,大不了重新来一次,我相信你一会成为最好的自己。”
“嗯!我现在就去打电话。”
约翰有种蛊惑人心的本领,迪恩·摩根就这样被他带离了原来的轨道,至于是好是坏,只有上帝才知道。
迪恩·摩根的办事效率很高,回到酒店房间后就给曾祖父亨特·斯特吉斯·摩根打去了电话,强烈要求辞去董事的职位,担任副总裁的职位。
而亨特·斯特吉斯·摩根对于迪恩·摩根想要去一线工作的要求,本来是不愿意的,他认为迪恩·摩根还不具备这个能力,但听到是约翰建议的,他最后还是勉为其难答应了。
事实上他挂掉电话后心里是愉快的,因为他在迪恩·摩根语气中听到了一份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