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圆欢喜
绿杨芳草,淡蕊斜红, 又是一年芳菲日。
往北走了有一段时日, 车行到桃溪的前几天, 穗穗突感风寒, 小丫头阳气旺, 不多日就化热咳嗽起来。过了桃溪, 再往前是绵绵山岭丘壑, 会有好一段时日寻不到像样的旅店,更不提医药之类, 他们一行人只好在桃溪镇上整顿歇脚,决定待穗穗病愈,再继续前进。
桃溪属武灵府,之所以唤作桃溪, 是因附近有座并不如何高的丘陵, 说来也奇, 自这丘上竟有一处山泉眼,泉水汇成一条清溪绵延流下,许是溪水清冽甘美, 引了桃花仙子也动了尘心,下凡来久住于此。
是故每至春日,镇子里铺遍白蕊粉桃,也有些迎春、瑞香、晚腊梅之类的花儿, 红黄粉绿, 未及天气彻底回暖, 桃溪镇便已姹紫嫣红,黑瓦白墙陷于百花之间,从高处俯眺时犹如置身花海一般,堪称武灵奇景之一。
年年开了春,无数文人雅客齐聚于此,游春赏景,品聆诗作。
余锦年一行人风尘仆仆,寻了三两家客栈竟都住满,一时之间还发起愁来,倒是闵家三公子勤于游山玩水,稀奇古怪的人脉颇多,早年间寻访此地,曾结识了一位红粉知己,如今这位知己也在这桃溪镇里开了家店,这才将他们安顿下来。
下榻的客栈名筑花阁,雅气得很,店里一应摆设都相当素净,却又不至于寒酸,桌上都以浅釉鹅颈瓶插着单支的迎春或雪梅,堂中茶香袅袅,细香阵阵,正是迎合了那些墨客文士的矫情偏好。
老板娘乃黎阳苏氏,双字唤清儿,人如其名,既清也扬,长袖善舞。余锦年等人卸箱进门时,老板娘正周旋于诸多文客之间,笑脸盈盈地低声夸赞,几位自诩名士的书生被夸得得意洋洋,大手一挥送了老板娘诸多墨宝,她也不推拒,当即吩咐身边的小丫头给挂起来。
几人进来,苏清儿着人开了数间上房,又命人收拾了一间通铺,给随行的侍从们住,便把闵懋拉去饮酒笑谈一阵。
安顿下来,正到了午时,穗穗思念母亲,胃口不佳,又是打小在信安县长起来的,吃不惯桃溪的口味,这好一番舟车劳顿之后,整张小脸病得蜡黄,吃了几口便没了兴致,且又闹起小性子来,说什么也不愿意吃药,余锦年无法,只好放她沉沉睡了一下午。
听穗穗三五不时地咳嗽,喉咙里隆隆地似有痰声,余锦年心里也忧,总觉得这样不是个办法,临至晚间,便准备亲自下厨做些可口的饭菜。
好在苏清儿很是瞧得上闵懋,连带着他们一群人都被奉若上宾,余锦年提出要借用厨房和食材,她也没多做阻拦,然而余锦年刚拿起菜刀来,她突然隔着衣袖,暧昧地捏了下余锦年的手,低低道:“只是这厨灶也不能白用,小公子得偿我些东西。”
余锦年登时把手缩进了袖口,一脸惊恐地看着她。
苏清儿倚着门框掩嘴而笑:“瞧小公子也是个读书人,不若与我留幅墨宝?”
原来是讨要墨宝的,方才进门时就见她到处收集字画,也不知是真得爱这东西,还是想为客栈挣个雅骚的名声?但不管怎样,余锦年道自己真是思想龌龊,竟是将人家想岔了,但一提起墨宝,他又不禁耳根微红,羞愧道:“抱歉了老板娘,我其实……大字并不识得几个,字儿写的,更如狗爬一般,实在拿不出手去。”
苏清儿看他肉嫩皮白,竟不是个读书人,还为此惊讶了一回,然而她也不是那种胡搅蛮缠之人,见余锦年不愿,也就不强求,再看他摆弄食材手熟得很,菜刀在他手上舞出花儿来,也就当真以为他不过是个颇得主家赏识的厨子,也就不提写字的事,只站在一旁看他做菜,也不急着出去。
正是开春,地里冒出了许多野春苋,一路行来时余锦年就在两旁山林里见了许多,倒没想到筑花阁后厨里也有满满一箩筐,看来是有精于此道之人,专门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