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面子?你这糟老头子又算什么东西?”
老人眉尖一挑,道,“老朽的确不算个人物,不过这江湖之人,多多少少还是要卖郎中一个面子的,是不是?”
“公孙铃。这个名字,配不配这个面子?”
飞大夫公孙铃?
与他对峙的不服气的人当即消了气焰,退了两步,又硬着头皮问他,“公孙铃?可是那公孙三绝的公孙?”
老人冷嗤了一声,无疑是默认了。
江湖传言,据说“飞大夫”公孙铃只用一根手指的力量,就可以挽奔马;那手“燕子三抄水”的独到轻功,更可说是冠绝天下;再加上医道高绝妙手回春,武林中有很多人都尊之为“公孙三绝”!
两年前他的腿莫名被人砍断,绝妙的轻功已折,可即使如此,众人也不敢去轻易挑衅他。
虽然公孙铃脾气怪,甚至喜欢住棺材,但他却并非一个冷心的人,他医术卓绝,专注于疑难杂症,他总是会替人看病的。只要不是他的敌人。
行走江湖之人,受伤岂非在所难免?
这个时候,有个医术优秀的朋友存在总比有这样一个敌人好。
这也正是他被砍断双腿后还能过的悠哉悠哉的原因。
江湖人总不会乐于与一位妙手神医作对的。
他在大堂里环视了一番,好像没有看到他所要找的人,从怀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了一张纸。
这纸折的整整齐齐,明明只是一张简单的信纸,公孙铃拿着,却好像手里捧了价值连城的珠宝一样。
他小心的打开,生怕折了一角,又细细的看了一遍,眸光越发亮了,此刻的他简直都不像一个年高之人。他咳了一咳,对着大堂的人问道,“在座诸位,可有人前两日在五方堂抓过一方药?”
顿了下,他觉得这样问好像太过宽泛,十分好脾气的解释,“老朽此来没有恶意,只是觉得这方药用药高超,老朽平生浸淫医道,却从未想过这些药能如此处理!还望朋友出来一见。”
这倒是奇了!飞大夫一向对自己的医术自视甚高,江湖之人无一不晓,如今竟能从他口中听到如此抬举之语,实在令人好奇那药方上写了什么。
姜晨提起茶壶将空杯又添满了,神色毫无变化,好像没有听到底下那一句清晰的问话。
无人应答。
公孙铃鼻子动了动,眸子里闪过几分失望。这酒楼里味道太过混杂,要分辨实在困难。这要让他如何找到那用药之人?
这几日正好源记钱庄少东家杨开泰被人暗算受伤,他应铁山大师之邀来看看。
济南五方堂那老家伙是他的老朋友了,对医药之道也见解颇深,他看出这药方新颖奇特,却又拿不准具体的用途,当即跑来源记与他研究。
公孙铃就得了这张信纸,其上所书,如当归.藏红花.没药.海马.五加皮.乳香.续断.益母草.鸡血藤……看似只是些活血化瘀治愈跌打损伤的药,但是配制出来,对人的身体有极高的要求,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这霸道的药效的。活血功效如此之强,所治之症显然不在一二。
药到至极,破而后立。
这是一方绝药,不到最后恐怕无人敢用。
毕竟此药之效,还需看人。没有良好潜力的人,是不敢使用此药的。霸道的药效,往往意味着良好的结果,也意味着极端痛苦的过程。
公孙铃不但对开此药方的人感兴趣,对用此药的人,也感兴趣。
他的目光落到二楼靠窗的年轻人身上。
这个客栈里,好像只有这个人还能够无视他。
其实初一进来,公孙铃就注意到他了。当周围的人群情激愤的时候,还能有一个人无波无澜,岂非令人诧异?
楼下的客人们都要相互为沈璧君几人的二三事打起来了,他却稳稳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游离于自己的世界。这样置身事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