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莱顺着她眼神看过去,这面馆小哥长得是挺不错,虽然身上衣服穿得有点朴素,一点儿也不影响那标致立体的五官,有点儿像十年后的陈冠希。
“好看吗?”
姜莱冷不丁一句话把丁雨琦拉回来,她很是尴尬,就像是被人抓住把柄一样,脸瞬间就通红,这姑娘还真藏不住心思啊。
姜莱捣捣她,轻声地问:“你喜欢他?”
“没有。”
“我说谁了嘛?你就说没有。”
丁雨琦羞恼,就不在搭理她,又不敢再朝小哥看,自己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姜莱咳咳声:“其实你也不用害羞嘛,咱们都是十几岁的少女,心里有爱慕的人不挺正常的?”
丁雨琦有点难以置信抬头:“你不会瞧不起我吗?明年我们就要高考,我还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这个能有什么办法,姜莱的初恋在初中,当然那么久远的时代,她已经记得不太清楚,反正青春期的男女生产生荷尔蒙不能再正常了,她还好奇为什么这班级里的每个人都好像不懂谈恋爱,一心都奔赴着考大学,原来是藏得够深啊。
小哥把两碗面端到她们面前,又给她们拿后面的醋:“这个白菜加点醋才更好吃。”
丁雨琦把头埋在面里:“谢谢你。”
姜莱不想吃面只想听八卦,主要丁雨琦在她心中一直都是老实憨厚印象,谁能知道她是第一个打破她观念的人:“说说看呢?到底怎么回事。”
丁雨琦真快被她说哭起来,幸好现在又有人进来,小哥去招呼别人了:“姜莱,你怎么问得这么直接。”
我可是二十一世纪的家庭妇女,就喜欢这么直接了当:“不过这小伙子长得蛮有精神的,你要是不说我可去问他本人啦。”
丁雨琦生怕她真的去问:“我说,先吃面吧,我主要就是为了感谢你的,吃完我再告诉你。”
面的味道还不错,挺有嚼劲,中午在学校没怎么吃饱,饿一个下午还考了一场试,姜莱没一会儿就把面条给吃光,也算不辜负丁雨琦这想方设法的一出。
她付了钱一共是两块,小哥一直在跟旁边一个打扮比较时髦的女郎讲话,顺手把她钱接过来:“欢迎下次再来。”
丁雨琦有点沮丧,姜莱跟着她出来,这青春期的女孩子啊,就是容易为一个眼神微笑什么的动容,她不由感叹一句,年轻真好,为什么自己现在都没有这些小悸动呢。
“现在可以说了吧。”
“她家是杀猪的,小时候我经常跟我妈去他家买猪肉,”丁雨琦娓娓道来:“他家猪肉可好吃了,还经常会给我妈多秤点斤两。”
姜莱简直无话可说:“你不会就因为这个喜欢上他?”
“我小时候就想嫁给杀猪的,因为我很喜欢吃猪肉,但这个不是主要原因,就几个月前,我被老师罚写抄作业那次你还记得吗?”
姜莱摇摇头:“不记得了,然后呢。”
“我回家的路上,遇到了条大狼狗,就在面馆附近,一直对着我乱叫,是他帮我赶跑的。”丁雨琦回忆起那晚,至今都有点少女的羞涩感。
“就这个?”
她走到姜莱前面:“莱莱,你会帮我保密的吧?”
丁雨琦能把这种事情告诉她,说明真的就拿她当最好朋友,若是被老师或者父母知道,非得打得半死不可。
不过有时候小女生的心思就是那么奇怪,喜欢一个人也不需要理由,姜莱放心地拍拍她的肩膀:“同志,放一百个心,秘密在我在,秘密亡,我……”她做了一个抹脖子动作。
丁雨琦忍不住笑出声:“莱莱,我觉得上次溺水之后你就变了,不过我好喜欢现在的你啊,不像以前总死气沉沉。”
“我也喜欢现在的你,好啊,这才多久心里就装着这种心思。”
“你有喜欢过谁吗?”
姜莱交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