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第二天,林琳按着生物钟起来的时候,白老爹连早上要喝的粥都已经熬好了,这会儿子正在拌小菜。
父女俩吃过早饭,林琳收拾完碗筷跟着白老爹打了声招呼便去了龙源楼。
无知者无畏,在这君权天授的年代,一个破酒楼还敢起什么龙源楼。
龙兴之地咋地?
作死不要嫌太慢哦!
某奶奶霸气威武。
在林琳看来这个酒楼的名字这就跟当初努达海让人喊新月格格万寿无强似的,都是在作死的大道上狂奔。
以前见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林琳还以为这就是跟什么悦来客栈似的,在古代很平常。可是真的在古代生活久了,才知道压根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
走在去龙源楼的路上,林琳看着跟康熙年间差不多的街路,一边正好路过一行人。听路过的人那是都统夫人的轿子,林琳低头思虑了一番,然后抿唇一笑。
这个不会就是此身的姨妈吧?
就是那个说了偷龙转凤主意的姨妈。
若是倩柔可恨,那这个姨妈才是最可恨的人。
倩柔短视,却不及这位亲姨妈的心狠手辣。
不过这位姨妈倒也是个有决断的,当机立断将孩子丢到了河中,也算是保全了所有人。
毕竟这也是欺君罔上,抄家灭族的大罪。
若是活了下来,确实是威胁所有人的生命。
因为白呤霜本身就是最大的证据。
你说她既然什么都明白,为什么就是不劝着她妹妹对付一下盛宠的侧福晋呢。要是让侧福晋那里来个弃大保小,不是双赢的好局面?
果然一切都是为了二十年后,男女主咆哮着阿猫阿狗的爱情吧?
是吧,是吧?
不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林琳可没那闲心理会。
林琳明白永不相见,永不相认,那个天大的秘密就会永远的藏住了。
不过...倒是可惜了那个嫁给耗子的兰公主了。
初次见耗子就见耗子咆哮多隆,可见那人的嗓子是多么的嘹亮了。
想到原剧中为了个真爱就怠慢原配什么的,林琳也是瞧不起的。
是,他是先和白呤霜相识相恋的。可是有本事你先明媒正娶她回家呀。
没本事拒绝,倒是有本事冷暴力娶进门的弱女子。
真是大丈夫有所为呢。
林琳想到了耗子,又想到了兰公主,眼睛一转便笑眯了眼。
若是那个梅花印记是在兰公主的肩膀上,那故事又会如何发展呢?
就在林琳想好了今天晚上干点小坏事时,龙源楼就近在眼前了。
在上台阶的时候,下意识的提了提裙摆,然后摇头哑然失笑。
几十年的和硕格格,乌拉那拉夫人,一等承恩公夫人的自己是把那些规矩礼仪刻在了骨子里了。
此时的白呤霜,不过是一平民,再加上长年走南闯北,若不是在舞台上,又哪里会特意的穿裙子呢。
而那些为了演出而缝制的衣服,都过于艳俗了一些。今天早上林琳收拾这闺女的东西时,还很是嫌弃了一把。做功做是精细,可是这审美却太有局限性了。
那样的衣服,林琳自然是不可能穿出去的。她穿的是她空间里的衣服,当了那么多年的主子,什么样的好布料没有。就算是要不太显眼的,也有那种穿着既舒服又低调的好料子做的衣服。
白母是在白呤霜十岁的时候过逝的,十岁的女孩在这个时代就已经可以自立了。再加上白老爹是个男人,所以对于自家闺女有什么衣服料子的,倒也没有多上心。
反正家里的银子都在她那里,想买啥想穿啥,自己买去呗。
所以今天早上林琳便拿了一套她空间里这个时代的衣服出来,然后拿魔杖改了改。当然了,这衣服的式样还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