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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精灵爱娜下(1 / 3)

对于魔法的好奇,并不亚于对于修真的好奇。

林天赐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地球,那是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全球的文化互相交融,各种艺术作品也能很轻松的走出国门。

这是个十分优越的时代,大家吃饱了撑的之余自然就很关心精神方面的享受。

耳濡目染之下,即使林小哥儿比起看电影打游戏更喜欢吃,依旧对此很好奇。

见林小哥儿像是有点兴趣的样子,爱娜赶紧把阳光之石塞他手里。

“这是以日光之石为原料制成的魔法物品,很强力的,在我们西方,很多活尸,食尸鬼之类的都能一发干掉,使用起来也非常方便,你看这里。”

她指着阳光之石下面的金属底座,那里有个可以按下去的按钮:

“只要对准想要攻击的目标,然后摁下去就完事了。”

确实很方便的样子,而且林天赐运气于眼,能看到这块所谓的阳光之石里面有种很强烈的破邪能量,与神符决炼化出来的法力有些类似,但更加霸道强横的多,如果用这种能量救命很可能就是谋杀,不过用来对付鬼怪可能反而更合适。

随手把玩了两下,林天赐问道:

“多少钱?”

“不贵,在我们西方需要金币一千枚,不过林先生你是我的第一个顾客,只要纹银三百两。”

林天赐一听,把石头放柜台上:

“告辞!”

“别啊!价格好商量,就当行行好让我开个张!”

爱娜的要价其实已经很便宜了,阳光之石在西方也算很昂贵的魔法物品,能卖上千金币多少有些吹牛逼,却没有吹太多。

再从西方运来,加上运费爱娜几乎给林小哥儿了一个不赚钱的进货价。

但林天赐就是想买个魔法物品拿来收藏研究,300两白银他确实拿得出来,可也很肉疼。

他身上的银票都是自家老爹每次去神符门看望的时候带来的,单算吃喝绝对够他快快乐乐的游遍东神州,若是少了三百两,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再说了,林天赐作为修士,他哪知道魔法到底靠不靠谱,万一买来以后发现对鬼怪没用咋办?

你拿西方的法术,对付东方的鬼?

就算爱娜一咬牙给他再减一百两也绝对不能接受。

“不是说修士都不在乎凡间的钱财嘛,有那么一句话‘钱财乃身外之物’,林先生您就买了吧。”

“谁说不在乎的,没钱我吃啥喝啥?”

“你们不是可以靠西北风活着吗?”

“……”

这就是文化交流不够多的锅。

爱娜听说东神州修士们非常牛逼,不仅寿命比精灵还长,而且不吃不喝每天光靠喘气儿就能活的好好的,对他们来说钱财是负担,所以爱娜就兴冲冲的跑来分享负担。

能把钱财乃身外之物这句话理解成这样,爱娜也是可以的。

到了能辟谷的阶段,修士确实可以不吃不喝,可就算到了辟谷的阶段,估计林小哥儿依旧还是胡吃海塞。

废话,吃好的喝好的,多爽!

然而吃好的喝好的,前提是要有钱。

点石成金这种法术看似美妙,却也有很大的限制,且不说点石成金对修为有要求,在修士的规定里也不允许随便用,不然整个东神州的物价 早就乱套了。

再说,点石成金会消耗该修士的法力上限,不是法力,而是上限。

这属于不可逆转的消耗,谁也不可能为了点钱财就断送掉自己将来的修士人生吧?

所以东神州的修士们如果真的缺钱就会打听哪里有为富不仁鱼肉乡里的家伙,亦或是落草的流寇。

劫富济贫一下嘛。

一般修士要钱也就是个吃喝的问题,所以单靠这种方式完全足够。

林天赐懒得去搞这些,他才不会为了个意义不明的东西就花掉大量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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